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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交强险的经历和经验:
我2011年7月份,我买了一辆摩托车,然后买了交强险(2011年7月--2012年7月)上了牌照。
2012年7月份,买了第二次交强险(2012年7月--2013年7月)。
2013年5月份,我提前两个月去车管所进行第一次验车,车管所让我补交2013年车船税40元,我说我的交强险7月份到期,交强险内已经包括车船税了,车管所人员说车船税是按年收的,你2012年7月份买的交强险内包含的车船税有效期只到2012年年底,
(我每年7月份买的交强险交的可是全年的车船税,真冤!)。
没办法只好又买了40元的车船税,然后验车。
2013年7月份交强险到期后,我就往后延迟了三个月,在10月份购买了交强险(2013年10月--2014年10月)。
到2014年10月份交强险到期后,我又延迟到2015年2月份购买交强险(2015年2月--2016年2月),这样在2015年5月份第二次验车时就顺利验车了。
所以,告诫买交强险的摩友们要以我为戒,交强险最好安排到每年的1-2月份再买,免得车管所验车时故意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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