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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摩托车论坛摩友"漫步云端"提供的链接,找到你的发帖,感谢你对摩托车论坛广西摩友交流群区法律援助版块的支持和信任。通过详阅你提出的事实及被行政机关处罚后,你所采区的救助途径。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摩友的相关回复,我提出如下建议,供你在维权时参考:
一、既然中山交警以“车辆有盗抢嫌疑”扣车,你可持身份证、机动车所有权证(大绿本本)到机动车登记地车管所或者交警大队查询,称你的机动车被以“车辆有盗抢嫌疑”扣车,要求查询你的机动车或者号牌是否被他人套牌或被盗窃及抢劫,要求该部门出具查询的结果并加盖公章。
二、虽然公民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无需举证证明自身没有违法,但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有义务提交行为人已违反相关行政法,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据。但为了更好的维权,你应持查询到的相关证据证明该机动车没有“车辆有盗抢嫌疑。
三、行政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要有充分证据证明行为人的行为已违反行政法的相关规定,且处罚程序必须合法。即现场有二名以上持有人民警察证的且持有该市或县人民政府法制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须通过每年年审,否则无执法资格)并按规定作装。
四、请你详阅行政处罚告知书中工作人员的签名,并到交警大队监督栏中拍照留作证据,核实该工作人员是否系人民警察及具备执法资格,防止交警大队的辅警作人民警察服装及套用人民警察的警号。否则,交警大队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扣车)程序违法,依法应当无效。
五、如你对交警大队的上述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提出行政复议。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交警大队程序违法。如对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六、如你在维权时对上述程序还不了解的,可加我(QQ528082798)为好友,以便我联系你。
以上建议,希望可以帮助你。如有不妥的,建议到当地咨询律师或者法官,相信他们会有更好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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