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论坛

搜索
楼主: 讨债!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撞死我女儿还要索赔挡风玻璃,天理何在?

[复制链接]

状态   [当前离线]

41#
发表于 上海市 2011-11-6 03:38 | 只看该作者
马路很危险  孩子要带好  

作孽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2#
发表于 上海市 2011-11-6 03:42 | 只看该作者
看出来了,在这的理论就是

蓝光盘撞硬盘:  硬盘不看孩子,撞死活该
硬盘撞蓝光盘:  硬盘无德,杀全家


或者分支,

撞人的沪牌一定不是蓝光盘,是硬盘,杀全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3#
发表于 山东省 2011-11-6 03:44 | 只看该作者
自己没管好小孩,怪谁?出了事就到处说法律不保护你们,出事前你们把交通法规当回事了么?

可怜的小孩!!哎~~摊上这么个父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4#
发表于 山东省 2011-11-6 03:48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86443281 at 2011-11-6 11:01:
我发觉好多人的回贴很没人性!!!
年仅10岁的孩子有什么责任!最多大人没看好。
谁对谁错先不说!因为那是个年仅10岁的孩子,一个有驾驶证的成年人和一个年仅10岁的孩子能比较吗?
4轮走在路上都不看路上的情 ...

你觉得是他想撞上去的么?一个人突然出现在你面前难道你条件反射是撞过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5#
发表于 上海市 2011-11-6 03:54 | 只看该作者
10岁的孩子,应该由谁来照顾看护?父母既然不愿意承担照顾看护孩子的责任,你生她出来敢什么?说的不客气,还是是被这样的爸妈间接害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6#
发表于 上海市 2011-11-6 03:54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86443281 at 2011-11-6 11:01:
我发觉好多人的回贴很没人性!!!
年仅10岁的孩子有什么责任!最多大人没看好。
谁对谁错先不说!因为那是个年仅10岁的孩子,一个有驾驶证的成年人和一个年仅10岁的孩子能比较吗?
4轮走在路上都不看路上的情 ...

1.“最多大人没看好”,你的意思监护人没什么大责任?
2.为什么不说谁对谁错?即使是一只狗在过马路,对于一辆正常行驶的车仍有很大威胁,司机很有可能因急刹车造成翻车、撞车、开到对面车道,如果因此受伤,那这个司机是活该的喽?4轮上路就有原罪喽?
3.这个原帖仅仅是一面之词。事实告诉我们,中国人民是很善良的,容易被骗,因为骗子受到的惩罚小;
4.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交通事故,才是最大的人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7#
发表于 上海市 2011-11-6 03:56 | 只看该作者
看过帖子后心情非常沉重,又一可爱的小生命被夺走了。但一定要记住现在的路口那绝对是虎口,但又有多少人能认识到这样的一个事实呢?多多珍惜自己的声命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8#
发表于 上海市 2011-11-6 03:56 | 只看该作者
气愤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49#
发表于 上海市 2011-11-6 03:58 | 只看该作者
路口机动车要减速行驶,不管是红灯或是绿灯,并注意观察路况。路口有斑马线的,路面上一般

会有菱形减速标志,要减速慢行。这是交规里面有的。。。


本案中四轮路口减速了吗?当时速度是多少?警察的认定中未有任何提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0#
发表于 上海市 2011-11-6 04:00 | 只看该作者
片面之词不可全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1#
发表于 山东省 2011-11-6 04:20 | 只看该作者
什么世道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2#
发表于 上海市 2011-11-6 04:22 | 只看该作者
片面之词不可全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3#
发表于 广东省 2011-11-6 04:23 | 只看该作者
#0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4#
发表于 广东省 2011-11-6 04:39 | 只看该作者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5#
发表于 上海市 2011-11-6 04:44 | 只看该作者
交强险+40%的赔偿(法院解决).................不知道对伐?#041##024#
小孩是无辜的.....#0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6#
发表于 上海市 2011-11-6 04:48 | 只看该作者
顶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7#
发表于 安徽省 2011-11-6 05:03 | 只看该作者
关注小孩的生命! 总之一句话远离YP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8#
发表于 北京市 2011-11-6 05:04 | 只看该作者
请求法律援助是最好的途径。还有楼上的猪位请多一些同情心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9#
发表于 上海市 2011-11-6 05:07 | 只看该作者
小孩是无辜的,也能理解为人父母失去孩子的痛苦,不管肇事司机有没有责任,那种冷漠的态度是一个有良心的人不能接受的。

我国不是法治国家,所以我根本不相信定则的交警,拼的是有没有后台和关系,如果小孩的父母有关系,而肇事司机没关系,那可能是另外一种定则了。

总结就是一句话:我国有人好办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60#
发表于 上海市 2011-11-6 05:08 | 只看该作者
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才有那么多的悲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摩托迷网

GMT, 2024-4-26 07:47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