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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台湾省 2009-12-13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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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的摩托車概況
該國摩托車相對於汽車是極少數的,而且大部份是彎樑車,只有極少數的太子車和一般檔車(如CG125),踏板車這幾天看不到20台,250cc以上的車幾乎沒看到
有看到鈴木的 AN125在跑(台灣叫星艦125)
還有摩托車可以上高速公路(似乎不限排氣量),據導遊說,高速公路是民營的
華人基本上不騎車的,因為嫌危險,而且居住密度不會很高,通勤距離遠,摩托車騎起來會很累
市區大眾交通工具不發達,也是助長汽車通勤的原因之一,市區常常塞車.
該國汽車普及但跟新加坡相比排氣量大都偏小約1500cc 以下居多,較沒錢的就開600-850cc 的小車,車子的品牌大都是國產車普騰(PROTON)
摩托車的密度遠遠不及於台灣(台灣聽說街上摩托車密度和越南相比,難怪觀光客會覺得很奇怪)
此外進口汽車中,日本豐田汽車排第一名,第二名是本田汽車.BMW和Benz車也算常看的到
轉載:
一、馬來西亞汽車工業概況
馬來西亞汽車工業從無到有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20世紀60年代前的汽車整車進口階段。二是20世紀60年代至80年代的散件組裝階段。三是20世紀80年代後民族汽車工業起步發展階段。馬來西亞民族汽車工業起步的標志是1985年設立普騰(PROTON)汽車公司。經過20年的發展,馬來西亞汽車工業日趨成熟。馬來西亞國產車從造型設計、規模化生產以及零配件的生產配套均已實現國產化。國產車的產能和銷量在馬汽車工業中佔絕對比重。2005年,馬來西亞國產車和組裝車的總產量為55.1042萬輛,比2004年增加19.4%。其中轎車總產量為45.116萬輛,商用車6.7647萬輛, 四輪驅動車1.5983萬輛,其他1.6252萬輛。普騰汽車公司和馬來西亞第二國產車廠生產的轎車佔轎車總產量的82%, 生產的商用車佔商用車總產量的28%,商用車的產量比上年增加了48%。
二、馬來西亞汽車市場情況
馬來西亞是東盟地區最大的轎車市場,也是進軍東盟其他國家的門戶和跳板,越來越被世界汽車企業家看重,已經成為“兵家必爭之地”。日本豐田、本田、日產,韓國起亞、現代,德國奔馳、寶馬,瑞典沃爾沃等世界知名汽車廠家已紛紛落戶馬來西亞,中國的奇瑞、吉利、東風、長安、大地、哈飛等汽車公司也已開始進入(目前尚無銷售業績)。1980年,馬來西亞汽車銷量9.73萬輛,1994年突破20萬輛,2000年上升為34.3萬輛,2001年39.6萬輛,2005年達56.3408萬輛。截至2005年底,馬來西亞各種車輛擁有總量超過1500萬輛。據馬來西亞泛馬銀車業總會估測,2006年馬、新、泰、印尼四國的汽車市場200萬輛,其中馬來西亞60萬輛。
三、新汽車政策內容
近年來,馬來西亞國產車取得了很大發展,但面臨的競爭環境越來越激烈,國產車所佔的市場份額呈下降趨勢。為繼續保護國產車市場,加快發展本國的汽車組裝業並成為東南亞的汽車組裝生產中心,馬政府于2006年3月22日 公布了新的國家汽車政策,主要措施如下:
1、簡化國產稅稅務結構,增加車輛定價透明度。改革後的汽車稅務結構依然包括3種稅:進口稅、國產稅和銷售稅。所有車輛(排氣量200cc以下的摩托車除外,其銷售稅為零)的銷售稅統一下調為10%;國產稅按車型和排量徵收,不再分東盟和非東盟、整裝進口和散件組裝區別徵收。其中,排量1800cc以下的轎車國產稅從90% 下調為75%,排量1800-2000cc 的轎車國產稅從120% 下調為80%,排量2000-2500cc的轎車國產稅從150%下降為90%,2500-3000cc的轎車國產稅從200%下降為105%,排量3000cc 以上的轎車進口國產稅由250%下調為125%。麵包車、四驅車以及摩托車的國產稅率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2、核定進口車輛徵稅基數,防止低報漏稅。馬財政部依據一定標準核定每種進口汽車的CIF價作為計徵稅務的基數,在網站上公布,以利國民監督。
3、降低進口關稅,加速與東盟各國汽車工業的融合。自3月22日起,自東盟國家進口整車進口稅一律從原來的20% 下調為5%。非東盟的整裝進口轎車、面包車、四驅車進口稅由50% 下調為30%,巴士、貨車、摩托車的整裝進口稅也由35%-50%統一下調為30%。就進口組裝車而言,馬來西亞自2005年1月1號開始就對來自東盟的組裝車實行零關稅政策,對非東盟地區進口的組裝轎車、旅行車、四驅車及排量大于200cc的摩托車徵收10%的進口稅。
4、設立工業調整基金,扶持汽車工業發展。該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對經濟做出突出貢獻的本地或進口組裝車廠以及特殊的研發項目。
5、控制發放新汽車生產準證,保證消化國內過剩產能。新政策規定,在馬國內車輛產能過剩問題未得解決之前,不再發放新的汽車生產準證;現有產能過剩的組裝廠不得將產能轉移給第三者用以組裝與國產車直接競爭的車款、車型;新上組裝線必須經過嚴格的個案處理方能批準。
6、控制發放汽車進口準證,確定廢除準證期限。馬政府宣布,2010年12月31日 ,現行的進口汽車準證制度將被廢除。過渡期內,進口準證優先發給汽車出口量大的公司用以進口樣車、以及國內不能組裝的車型。二手車輛(個人自用除外)也將于2010年12月31日 起停止進口。
7、嚴控準入車輛技術標準,確保車輛安全環保。馬來西亞政府要求所有進口車輛必須符合路檢、安全以及尾氣排放標準,全面實施汽車種類許可程序(Vehicle Type Approval),防止引進和銷售不達標車輛。
四、新汽車政策具有明顯的非關稅壁壘特點
新汽車政策出臺,有利于控制整車進口、加快本地組裝產能整合及促進進口汽車組裝業發展。政策公布後,馬國產車和進口組裝車價格平均下調了7%,整裝進口車價格微幅上漲。馬主要進口汽車組裝公司如森那美集團已宣布停止進口整車而改為當地組裝。表面上看,馬來西亞根據WTO規則要求及對東盟自貿區的承諾,全面開放了汽車市場。實際上新汽車政策仍在很大程度上保護國產車,具有非常明顯的非關稅壁壘色彩,對國外汽車廠家尤其是中國廠家的進入,阻礙尤其明顯。
1、新汽車政策提出,國內汽車產能過剩問題未得解決之前,馬政府不再向業者發放新的汽車生產準證。這為擬新進入馬汽車市場的國外廠家尤其是中國汽車廠家設置了無限期的準入障礙。現有產能過剩的組裝廠也不得將產能轉移給第三者用以組裝與國產車直接競爭的車款、車型。此舉實際上是保護現有組裝廠、限制新增裝配能力。
2、馬貿工部在批準汽車組裝生產準證時,限定汽車內外銷比例,要求至少80% 車輛出口。中國奇瑞和吉利汽車已獲準進口部分整車及在馬組裝小排量汽車,但排量1300cc 和1500cc的組裝車被限定必須100% 出口,排量1000cc以下車輛及排量1600cc車輛必須80%出口。早期進入馬汽車市場的日韓等廠家未有此限制,馬方此舉疑是專門針對中國車。
3、馬財政部核定進口汽車計稅價格偏高,迫使進口整裝車提高市場售價,在馬市場上變得毫無競爭力。以長安汽車SC6350(1000CC)為例,最初馬海關核定進口計稅價為1.2萬零吉(相當于在中國售價),3月22日 ,馬財政部重新核定價格為3.4萬零吉,加上關稅、銷售稅及營銷費用和利潤,市場售價9萬零吉以上,高過馬市場上任何一款同排量的汽車價格,長安整裝進口汽車根本無法在馬銷售。
4、 馬陸路交通局只承認歐盟的車輛碰撞檢測結果,其他國家包括中國的車輛碰撞檢測標準一概不予承認,此舉將延緩國外車廠的進入步伐。
[ Last edited by hx135cb750 on 2009-12-13 at 15: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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