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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光明的阳光 于 2021-8-14 13:44 编辑
车辆按实际性能状况(可修复等)作出评定才是符合实际情况,而不是年限!有的车本身质量好使用维护好,到了报废年限依然符合安全性能。而有的本身质量不耐久或者使用和维护不好,没到报废年限,早已经烂垮垮了,性能差,甚至不能修复达标,也存在安全问题,实际就应该报废了,然而没到报废年限成为了“合法”的报废车。相信大家都看到过很多这样的车吧?有的拖着滚滚浓烟行驶在路上---
再说,陪伴自己十多年的摩托车,见证了很多人的成长和创业成家等,有的依旧性能良好,感情上不舍,又很有收藏价值。法律可以考虑给与这些想保留性能还良好的摩托车,一条保留的路走。如曾经论坛里就有一辆天剑王,还不到一万公里,还是新车,但是强制报废年限到了,车主购买了最后的交强险也不能合法的保留-----从各方面讲都是浪费,损失。想保留,法律上没有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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