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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故事是这样的:媳妇儿坐出租车到院门口等红灯下车时,开门把高速钻缝的某外卖电动车小哥刮倒。给我打电话问怎么处理,我第一反应是,红绿灯机动车道内开关车门固然有错,但外卖电动自行车怎么进主路来了?这事儿得掰尺掰尺,他要不准备闯红灯过去能撞到出租车门?媳妇儿要是早下车1秒那撞的就是她了。怎么想怎么不能罢休,但毕竟咱开门给人家刮倒摔伤了,先研究一下吧。
我就电话与小哥协商是否可以私了我们花钱消灾(最多100元),告知厉害关系,因快递电动车八成超规,不属于非机动车,上路必然违法,车辆不仅会因无合法手续上路被扣不予发还,自己也会因为c1驾驶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拘留5日的处罚。外卖小哥拒绝了我的“建议”并执意要求带他上医院看病。
随后我赶往现场,要求对方报警等候民警到场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期间确认他并无大碍,且我到场后看他坐路牙子抽烟也没有啥事,所以没有主动联系救护车到场。如果大家遇上人伤事故且伤者伤势严重,则必须救治伤员第一,切记。)
交通队处理事故的民警到达现场后,对我方出租车在行车道内停车开关车门导致事故的行为做出初步判定:出租车应承担全部责任,但由于某外卖驾驶员的“机动车”存在非法上路和驾驶员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等多项违法行为【重点来了:这期间我请求警察叔叔对于事故另一方车辆进行确认,不认可它为非机动车】,故判定出租车承担主要责任,快递员承担次要责任。快递电动车由于涉嫌超规,且准驾车型不符,民警现场对电动车予以暂扣处理。
处理完毕后,我与出租车司机一起带快递员去医院进行了检查,经急诊外科医生检查及x光检查后确认快递员并无大碍,只是擦伤与肌肉挫伤,未见骨折现象。
(这期间我方未对挂号及检查费用做垫付,而是与快递员协商后对方先行垫付,随后汇总发票统一找出租车保险进行70%责任赔付,快递员自行承担30%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责任划分主次后,我方车辆的损失比如车门被刮伤,这个费用也是要3:7分,比如车门子修理需要2000元,快递小哥要支付600元费用。这里还没包含修车导致的1-2天出租司机误工费,当然快递小哥也可以申张自己的误工费。
事情的后续,因为快递电动小哥理亏,最终事故小哥选择了私了,事故处理单双方“撕毁”,双方都放弃了追责,出租车不用赔小哥医药费了,小哥也不用赔出租车损伤了。
【科普时间】
为什么快递员的电动车会被初步认定为机动车?因为电动车重超过40kg以上,时速超过20km/小时,无自行脚踏装置的即不属于电动自行车且无法上牌;车重50kg以上,时速超过50km/小时,既认定为机动车,也就是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上摩托车牌照,交税,上交强险才可上路。
这个案件虽然快递员有c1驾照,但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准驾车型不符,按规定是要行政拘留5天,处200元12分并扣车处理。
所以,守法守规是第一,否则即使所谓弱势群体和看似无责,也会给自己惹麻烦。
更新一下最新进展:车子因为超规,如果想取回就必须接受拘留等处罚后,拿车辆合法购买凭证取回(并不代表车就可以继续骑了,骑了你别出事,出事还是继续办!)如果不要车了,也就不用接受处罚了。前提是扣车时没有绑定驾驶员信息,这块大家脑补一下就行了,太细就不说啦。
【中心思想时间】
在道路上与这些无法无天到处乱窜的外卖电动发生事故后,不用怕他们,以为不是燃油就没事了?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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