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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utao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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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黑板划重点】与某外卖电动车发生事故后 我是如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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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27 05:39 | 只看该作者
佳御168 发表于 2017-5-27 13:26
最正确的事故处理教程,顶一个

再也不用怕那些横冲直闯不守规矩的外卖小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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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27 05:51 | 只看该作者
n2252056 发表于 2017-5-27 12:58
请教一下楼主,电动车重超过40kg但在50KG以下,时速超过20km/小时但在50km/小时以下的电动车如何界定?还有 ...

据了解包括电池重量,而且要求必须有脚踏可以骑行。。
另外如果你认定超标,对方或者交警不认可的话,你可以申请车辆鉴定,鉴定费用由交通主管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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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5-27 05:56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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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27 05:58 | 只看该作者
flysun 发表于 2017-5-27 13:51
据了解包括电池重量,而且要求必须有脚踏可以骑行。。
另外如果你认定超标,对方或者交警不认可的话,你 ...

这种情况,很多情况会扣留双方车辆,这也是一个事故成本,大家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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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27 06:00 | 只看该作者
xutao0411 发表于 2017-5-27 13:58
这种情况,很多情况会扣留双方车辆,这也是一个事故成本,大家要注意。

对的,就是耗时耗力,所以谨慎驾驶。。。
另外该维权时,个人情况许可内,适当较真,还是要自己争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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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27 06:20 | 只看该作者
xutao0411 发表于 2017-5-27 13:08
错啦,没有脚蹬只是不予进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名录的一个标准之一,并不能因为没有脚蹬就判定他是机动车。 ...

没有脚蹬就是机动车吧,都没有人力传动装置

电动滑板,不是机动车,也不是非机动车,因为他就不是交通工具,就不该上路,没有路权,前段时间还有新闻说了,上路罚10块,然后管了大概一上午,就不了了之了

小牛U1电动车,官方说是为了上牌设计的,所以脚蹬可以拆装。不过如果出了车祸,8成也是机动车,买了这个车,不破解速度的几乎没有吧,直接走鉴定呗


严格的说,电动车应该是在北京市目录里,然后上牌之后,才允许上路,并不是符合非机动车标准的就无敌了。

不过,实际情况是,警察一般就让汽车或者摩托负责了,谁让你有保险呢?谁管电驴子是不是合法,事故处理起来省事儿就行了


现在四轮低速电动又泛滥了,路面上越来越多,也不知它们以后走哪条道,非机动不够宽,机动车道不够快……交管部门当不知道。看来真的是,只要是用电的,就算是坦克也能开到天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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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27 15: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事跟乘客没关系,出租车的毛病,司机得为乘客开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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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27 15:46 | 只看该作者
这就对了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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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27 22:03 | 只看该作者
整个事件乘车人没有责任,你怎么还全程陪同了但是如果是乘客强行开门下车,司机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当然要有证据),那乘客要与小车共同承担出租损失,
再但是,如果你媳妇正常下车伤着了,出租应与小车共同承担医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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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27 23:06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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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28 00:33 | 只看该作者
处理的漂亮。现在就应该让这些无法无天的电动车,长长心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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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28 01:15 | 只看该作者
大马达 发表于 2017-5-27 14:20
没有脚蹬就是机动车吧,都没有人力传动装置

电动滑板,不是机动车,也不是非机动车,因为他就不是交通 ...

确实是个问题,但机动车确实有个鉴定标准,保险优先确实是现在处理的模式。

不过快递三轮现在都有保险了,也算逐渐规范中,毕竟业态发展中的产物,法规并没有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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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5-28 01:18 | 只看该作者
嘉陵兽兽 发表于 2017-5-28 06:03
整个事件乘车人没有责任,你怎么还全程陪同了但是如果是乘客强行开门下车,司机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当然要有 ...

没错没错,但是司机没允许也没阻止媳妇下车,那个地方大家都在灯前下车,没想到有其他车闯进主路。

司机全程态度温和而且听我的,大夜里12点出的事一直3点才处理完,他也不容易我就有言在先愿意帮他负担他责任范围内的一半费用了。

所以才全程陪同,如果我不管的话,估计快递小哥妥妥讹司机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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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6-1 01:22 | 只看该作者
哎,现在违法上路的简直太多了。
连代步车这种都开始成群上路了,而且年轻人开的特多。
不知道是不是都不长脑子啊,以前还能说不懂法啥的,现在网络这么发达,而且大部分人都会去考个驾照,然后就抱着侥幸开这个玩?
前几天有个开车的朋友还笑着说,这玩意就是给我送修车费的,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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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6-1 01:26 | 只看该作者
大马达 发表于 2017-5-27 14:20
没有脚蹬就是机动车吧,都没有人力传动装置

电动滑板,不是机动车,也不是非机动车,因为他就不是交通 ...

我记得北京好像把电动自行车这块有点放开了,不太更新目录了,只要合乎电动自行车标准,就能上路。现在北京好像都没有上牌子的地方了。
说的好像是小牛3代那个车吧,确实是为了合规出来的产物,说实话我觉得还不错,突出货架,小巧,算是合情合理的产物。
哈哈,说到四轮电动,一开车的朋友说就是送修车费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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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6-1 01:32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吧,你也同样需要提醒你媳妇,以后开车门要先经过司机确认路况再开,这样乘客无责。

因为不管是不是违规车辆,如果骑车人受了重伤,医药费百八十万或更多,那即便是三七分账估计也够你一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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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6-1 01:42 | 只看该作者
最高时速20KM/H即为机动车,50KM/H以上是摩托车,20KM/H至50KM/H之间为轻便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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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6-1 02:2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这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必须拿好法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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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6-1 08:06 | 只看该作者
嗯  已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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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6-1 08:23 | 只看该作者
警察大多都是息事宁人,抹稀泥。除非遇上楼主这么懂行的 。。。

支持楼主合理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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