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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两个小时又过去了,读了30页。迟到几年遇到这么精彩的游记,就好像收拾好久不穿的旧衣服时在口袋里发现了几张百元大钞,惊且喜。
我一直认为,文字比肖像照更能展现一个人。我们写的任何文章都是在写自传,每一个字里都有自己的倒影。读书,就是读人。既是在读作者,也是在读自己。
摩托车能让人享受到那种酣畅淋漓的遨游之乐,而一支挥洒自如的笔,比摩托车更能让人体验到灵魂的自由。
很少能读到楼主这样的文字:看似漫不经心,信手拈来,天马行空,实则出手既准且狠,一下子就能搔到读者的痒处,让人欲罢不能,不知不觉间好像被催眠了一般,融化到楼主的世界里,高高兴兴,晕晕乎乎,喝了二两小酒一般。
画龙谁都能画,难在点睛。楼主恰恰有这样一支妙笔。一件普通的小事,一个普通的物件,一幅普通的风景,经由楼主轻轻一点,马上活灵活现。比如那支象牙柄手枪,引出巴顿,一下子有了生命。
楼主妙文把我看傻了,以至于说了不少傻话,哈哈。
明天继续这迟来的异国风情之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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