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论坛

搜索
楼主: 天下真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同步直播:我的摩托日记,2012年美国

  [复制链接]

状态   [当前离线]

3821#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3 21:02 | 只看该作者
波特兰这边的空气很好。经常见到吵到拆天的哈利在街上走过。前几天逛了家专卖户外活动工具的超市。4百多块就有交易的手枪。步枪。口水直流啊。。


昨天跟一个朋友去工作。看到很多工具材料都是中国出的。朋友说美国的东西都比中国的好。我就跟他开玩笑说:外国人放个屁都是香的?如果日本再打中国。你就是第一个做汉奸。:laugh::laugh::laugh:

[ Last edited by wingpoy on 2012-9-14 at 05:15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22#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4 02:12 | 只看该作者
好戏果然还在继续:laugh: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23#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4 04:25 | 只看该作者
羡慕楼主啊,能看到这么多宝贝,不知国内哪所大学有这样的美术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2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4 08:20 | 只看该作者
长𠄎见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25#
发表于 上海市 2012-9-14 12:38 | 只看该作者
文徵明的千字文要是放在国内,不知道是否有运气从破四旧里逃脱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26#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4 14:30 | 只看该作者
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2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4 16:18 | 只看该作者
跟随楼主游览了很多美国的名校,开眼界啊#0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28#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4 23:13 | 只看该作者
山水画卷真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2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5 02:17 | 只看该作者
静待楼主更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30#
发表于 山东省 2012-9-15 02:36 | 只看该作者
加点人气,顶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31#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5 03:30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Taulye at 2012-9-14 04:04:

您当年是不是泡的妞是不是也不简单?

向老校长学习!嘿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32#
发表于 湖南省 2012-9-15 13:11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天下真小 at 2012-9-4 21:15:

临澧在国道上吧?我记得骑车回长沙在那里住过一晚。

柳老师什么时候再回湖南?再游湖南/?来了记得通知我们啊。呵呵。膜拜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33#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5 15:07 | 只看该作者
这儿的兵马俑好像和以前看到的不太一样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34#
发表于 湖北省 2012-9-15 18:01 | 只看该作者
看的我鸡冻。。。我不希望能去米国定居。只希望我们中国多学习别人的优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3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6 00:51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天下真小 at 2012-9-11 17:36:

多谢代劳,免得我这种过客乱讲一气,呵呵


跑长途上传像片写游记这些活儿已经够累的了,你就专心干你的正事,摩友关于美国的一些简单问答题,我随笔代劳,算练习打字了,您别客气。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36#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6 00:57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魔都义军 at 2012-9-14 20:38:
文徵明的千字文要是放在国内,不知道是否有运气从破四旧里逃脱吗???



有些国人有这样的想法:祖先留下的宝贝让红卫兵造反派砸了烧了,也就算了,反正是自己人干的,但是绝不能让洋人拿去放博物馆里做研究或供人展览,这种想法挺有趣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3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6 01:1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Originally posted by 萝卜特全 at 2012-9-11 12:27:

看了你对枪的看法,看来你对明主自由的理解还是强差人意,你的思想可能跟国内官员一样,一种事稍微出现负面作用就禁止,现在全国禁摩之风就是很好的例子,禁摩真的能缓解交通压力吗?
   为什么给他们枪,除了 ...


  关于美国人的持枪权,有很多值得探讨的东西。

    美国人口占世界的5%,但拥有世界民间枪支总量的50%。相对于连菜刀都管制的国家,美国不能不说是宽容的国家,宽容得每100人里就有88支枪。试想,假如民众对政府的怨恨不能用语言表述时,他们可以顺手用枪说话。私自拥有枪支是美国人的基本权利,枪权反过来又保障了其它权利。就其初衷来说,美国宪法的第二修正案允许州政府保留民兵进行自卫,以使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中央军队的镇压不至于束手无策。作为一个经典例子,美国内战的起因不仅是南部地方政府自治意识的强烈,而且也是第二修正案带来的方便。除了美国,世界上沒有第二个国家是这样自找麻烦的,就是说制造一个藏枪于民的武装大军,而自己可能成为被埋葬的对象。

     武装大军的另一种说法是全民皆兵。美国50%的家庭拥有枪支,武器知识极为普及,加上数不清的靶场、猎场、枪店、枪展、军展等,说美国是全民皆兵实在不为夸张。对于来自外国侵略的威胁,爱枪的美国人好相信这样的神话:要不是美国几乎家家有枪的事实吓坏了日本,日本人在珍珠港袭击后会进攻美国大陆。他们还认为,如果犹太人有枪,希特勒就不敢实施种族灭绝。美国的全民皆兵不同于毛泽东时代的全民皆兵。中国民兵的枪支弹药由上级发给,射击的目标对象由上级指定。美国是“公民士兵”,他们是枪的主人,自行决定何时何地向何人开枪。视枪如命的美国人坚信“将枪化为犁的人,最终为有枪的人犁田”(托马斯•杰斐逊),他们要求政府保证个人对枪的拥有权力不被侵犯,至于如何使用枪支则完全是自己的事。




[ Last edited by NINJA2012 on 2012-9-16 at 09:19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38#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6 01:1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美国大众对枪支的需求可以说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即每次恶性枪击事件后,更多的人购买枪支,不作声响地装备自己。这次科州影院枪案之后的短短几天里,该州就有近3000人申请枪证。影院枪案又巧遇股市低迷,作为唯一上市的两个制枪公司, Smith & Wesson 和 Sturm, Ruger的股票却在上涨。枪的销售也在增长,自弗州理工大学案件以来,进入美国市场的新枪为每年4百多万。显然,美国人已经切身感到犯罪的威胁,也意识到枪是最好的自卫武器。他们的不安全感大都来自媒体的渲染,也来自地方政府对警察的裁减。回首近来的群杀案,枪手都是单独一人,出手快且冷静,弹药多且熟练。往往越是这样,警察就越显笨拙,民众就越后怕。他们担心警察的缺位或者迟钝的反应会耽误自己的生命。枪不再是作为公民的必备条件,而是个人安全的前提。不管是实际的,还是虚幻的,手持一把枪是掌握自己命运的象征。

的确,每次大的枪击案件都会引发枪权和枪管两派的论战,但仔细看一下,每次论战的激烈程度都比上次减弱,每次论战之后的政府干预都在减少。这次科州影院枪案之后,奥巴马政府几乎不介入任何争论,除了道义谴责沒有任何作为,简直可以说是袖手旁观。难道这是因为美国政府对枪支泛滥的无奈,抑或是大选年里的政治算计?都不是,简单地说,这是因为大多数美国人沒有进一步限枪的愿望(反枪管的人在1990年仅是40%,到了2011年上升为80%),所以美国政府沒有大多数人的利益可以代言。不论何种制度,大的恶性事件都给政府提供了收紧个人自由的机会,美其名曰人民安全至上。对此,美国人非常反感,并且有着天生的警觉,特别是民主党执政。奥巴马当选还未上任,具有叛逆天性的美国人就已经提前反应――他们购买枪支、储存弹药,俨然大祸降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3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9-16 01: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为一个崇拜个人奋斗的国家,美国个人主义的意识又是靠枪的文化维系着。如果说联邦政府可以限制枪的类型,那么州政府可以限制何处带抢。目前,联邦政府考虑是否限制还是放任军事枪支的使用,州政府考虑是否放宽还是缩小可以带抢的场合。但不论如何限制,枪支绝对不会被禁止,因为枪是美国的立国之本,也是美国的大众文化。也许出于理性,也许出于冥顽,美国人的共识是:枪支会危害社会,不少人也因此付出了生命,但是每一个权利的选择都意味着某种代价的付出。况且,枪支罪犯又多是不属正常的个别人,广大民众的权利岂能因为个别人的精神错乱而被剥夺?这不仅不符合多数原则,而且不可思议。对于那些固执己见的美国人,拥有枪的权利是天赋的,美国宪法不过是承认了已经存在的权利而已。换言之,枪权是先于宪法的自然权力,不是政府后来所赏予的一个恩赐。

     有什么比失去这个权利和这个权利带来的自由更可怕?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说:“用自由换取安全的人,最终一无所获、两者皆空。”

[/quote]

[ Last edited by NINJA2012 on 2012-9-16 at 09:20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40#
发表于 上海市 2012-9-16 03:47 | 只看该作者
美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摩托迷网

GMT, 2026-4-18 18:43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