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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体百计,政令万数,纵观古今,横览中西,乃“禁摩令”一说,舍华夏九州,再难寻踪,当归中国特色一绝。 人云,不当存者,苟得存之,也难久远。道理很浅显,说出来人人都懂,且容易理解记忆。“禁摩令”之长官权力味过浓,远离人性,缺乏法理根基,尤其是与社会发展、人类进步、文明盛行相悖逆,更使国内众多摩托车消费者被剥夺的权益太多太深,实乃“不当存者”,并为极致。世来人从,复复往往,凡至极之物之术,看似叶茂,实则根薄,气数屈指,难逃劫数。所谓柳暗花明,所谓否极泰来喻的就是这个道理,这也正印证出一个物极必反、盛极必衰的辩证法则。 摩托禁令,数年二十,始于民弱,盛于法疏。然今日风向大变,尤其是新一届中央政府奉行依法治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禁摩与中央精神是相悖的,此等种种,绝然断却了“禁摩令”的种种生存土壤。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要使“禁摩令”彻底销声匿迹,还需我辈实际行动起来奋起诛之、斥之、逐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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