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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ujov at 2016-1-31 14:28:
2015年10月18日下午5点30左右,我骑电动车路过惠新西街北口物美超市前的辅路正常行驶,停在路边的一辆京Q5NP75白色桑塔纳突然开车门,将我碰倒,造成我右手食指受伤,电动车外壳碰碎,司机是一个三十左右操内蒙口 ...
去法院起诉没问题的,但是要起诉两个被告,一个是肇事司机,还有一个就是保险公司,司机不出面的话,按照法院要求要进行公示,一次是领取传票的公示,还有等判决下来后判决书的公示,开庭的时候肇事司机不去没问题,保险公司肯定会去,肇事司机不去你的主张法院基本都会支持,这样判决下来后做完公示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去保险公司要钱了,保险公司有专门的法律事务部,就是处理这些问题的,基本不会为难你,但是诉讼费和两次公示的钱也得几百块了,所以起诉的时候要多要一些包括误工费之类的费用,这种官司法官一般都倾向于支持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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