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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8日下午5点30左右,我骑电动车路过惠新西街北口物美超市前的辅路正常行驶,停在路边的一辆京Q5NP75白色桑塔纳突然开车门,将我碰倒,造成我右手食指受伤,电动车外壳碰碎,司机是一个三十左右操内蒙口音的小伙子,态度蛮横,交警过来后判汽车全责,司机说有事找我的保险公司,我是不会赔你一分钱的。当晚我赶紧去中日医院看手,开了点药,一共花了180多元,第二天我打司机电话联系定损事宜,对方把我设成了黑名单,不接我电话,于是我打司机的保险公司太平洋车险客服,保险公司派人跟我到我买电动车的车行定了损,并开了定损单,修车花了1050元。修完车,我拿到修车发票后,打司机的电话打不通,于是我打太平洋车险的客服,客服说车主把案子给撤销了,理赔跟保险公司没关系了。我一直联系车主,直到12月初车主才接我电话,态度非常蛮横,好像我倒成了全责方,拒不赔偿,让我爱找谁就找谁,反正他就是不赔,就是判了法院也找不到他。我到交通队调档,车主是北京人,司机是内蒙古人,他那天是租的车主的车,司机现在根本不在北京,此后一直把我设成黑名单不接我电话。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他,我找不到人,我不知道他住哪,法院会受理吗?请摩友们帮我出出主意。谢谢朋友们。
[ Last edited by mujov on 2016-1-31 at 15: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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