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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热闹,我觉得楼主也没必要那么义愤填膺,之前说的那个帖子我也看了,感觉他所说的控制并不是把对方的人控制住了,而是掌握了对方的位置,可能为了渲染一下他个人的义举而有一点夸大其词的可能,终归看到涉嫌违法向司法机关举报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不然光靠警察两双眼,也看不过来这大千世界嘛,如果真的像楼主所猜测的那样,是把人控制了,那我想他帖子里应该还会有和对方互骂互殴的内容了,对方又不是气儿吹的,纸糊的,怎么可能会任由一个陌生人摆布,何况又不是和劫匪对峙,所以感觉之前的帖子有一些戏说的成分在,而且在帖子内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我随后尾随至正义路附近胡同 并和另一位车友把<<它>>控制】,不知道作者是笔误还是专指疑似涉牌摩托车,后来了解到涉牌嫌疑人的身份,也很有可能是在派出所作指证的时候了解到的,“百姓行侠仗义”,“勇斗套牌嫌疑人”,“为民除害”,“协助司法机关破案”,“还骑行者一篇蓝天”,这不是看上去很吸引眼球么,终归在论坛里发个帖子,有人看没人回复,那多尴尬,所以感觉楼主为了这事儿开个帖子让大家“互相热烈讨论”也没啥大必要,小百姓自娱自乐,真要触犯法律了,那就不用咱们这讨论当事人是否有罪了,当然,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楼主开贴讨论还是应当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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