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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至13世纪初,以古代维吾尔族为主,建立了东起敦煌,西达锡尔河, 北抵巴尔喀什湖,南至昆仑山的喀喇汗王朝(亦称伊列克汗朝),喀什噶尔为其东都。
公元121年后,成吉思汗平定西域,在喀什建立了元朝的地方政权——都元帅府,行使管辖权。此时喀什被称为可失哈尔,明代称哈什哈尔,清初始称喀什噶尔,其实都是维吾尔语的不同音译。清乾隆年间,在此设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驻节喀什,管理南疆军政事务。清光绪八年(1882),新疆建省,设喀什噶尔道,辖府,州,直隶厅,首府驻喀什噶尔回城——疏附县
民国元年(1912),设喀什噶尔道,后改为新疆省喀什行政区,设行政长官公署于疏附县。民国三十二年(1943),喀什行政区改为新疆第3督察专区,设专员公署于疏附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改称新疆省喀什专区,专署驻疏附 县。1952年9月成立喀什市,直属新疆省政府领导,市府驻疏附(即喀什回城)。1953年,疏附县府迁往喀什市西南16公里处的托克扎克镇。从此,喀什市与疏附县各有其治所。1954年,南疆设立南疆行署,管理南疆4地区,喀什市交由南疆行署直辖,并为南疆行署驻地。1956年,撤销南疆行署,成立喀什专署(70年代后改称喀什行署),此后喀什市一直是喀什行署驻地,为县级市。
喀什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存有众多的伊斯兰教和佛教的古墓葬、古建筑,显示了丰富的文化历史内涵。因其处于沙漠的绿洲之中,自然景观亦颇具特色。至于古尔邦节、肉孜节、叼羊等独特的风俗人情,更是道速闻名。这些,为发展喀什的旅游事业,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喀什的主要旅游景点有香妃墓、石头城、艾提尕尔清真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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