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Originally posted by 新本马夹 at 2009-9-17 07:02:
国三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强制性标准,将与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生产低于此标准的产品是不被允许的。
就市场价格而言,SDH的产品确实是按照“根据合理利润确定价格,并且在没有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 ...
国三虽说实施是2010年,但以目前的中国现状,特别是金融危机下的现在,我想不会那么快。即使推出,也会给摩托车生产和销售一定的时间。所以无论如何,毕竟都还是有些日子的,个人觉得出于降低些成本的欧2车子建议还是可以出个型号。毕竟市场占有率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中国许多人的心理就是这样。一则喜欢物美价廉性价比高。二则买的人越多,只要质量还过硬,就会跟风买。
其次,有如8655楼“稳中求快”朋友所言,即使sdh是 按照“根据合理利润确定价格,……”但经销商的肆意求利,导致价格混乱,这直接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面和欲望。所以强力哪怕是忍痛作出些动作,真正规范销售商的出价,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这也是现代企业规范化经营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未必就一定能马上见效,但正面的影响必将是长远的。
关于价格,我有个一举2得的想法。就是严格审核区域销售商资格的同时,加强各区域销售服务商的统一性。也就是,只要你是sdh的销售服务商,只要你是专卖sdh的。就有义务为只要是sdh的拥有者提供必要的服务(特别是一些保修期内免费保养维修之类的服务)。而不只是为你自己销售出的sdh服务。这样做的好处非常多。最主要的是一,更能彰显一家大企业的规范和大气,而且也能更好地解除无论何处购买的sdh购买者的后顾之忧。(诸如工作调动之类)。二则,能更好地消除价格的混乱现象。因为如果你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就有可能导致本地人去临近地区买车,而你也必须为该车提供必要的服务。如果是这样,他还会乱开价出售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