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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实际是鹰眼的简化版,其使用实际是从备案摄头的局限性解除开始的。
开始的摄头是通过备案,说目的写位置,等方式公示使用的。
后来进化到不说目的,只写位置,现在公示就是这样的存在。
然后进化只要能拍摄到标志表现,对位置要求不明确的行为的拍摄,比如禁令标志,带着标志一起拍的话。就无论什么摄头都可以了。
再进化为视频截图,短视频,一般图片,现在还有一道坎就是最后的三张取证,作为取证要求静态照片三张,还是个要逾越的障碍。 (为啥说多数作为线索,主要在这个三张和短视频要求上,满足有点难,随手拍的质量难于控制,且定位不准,嫌疑人完全可以说没去过,你的图片证明力就很差。)
当以上都做完了,你说的肆无忌惮时代就将来临。
至于是否来的及,其实后台有很多的文职再做这事,网格巡视,视频巡视,个支队的信息办都在做。按照定位地域分派下去,实际每个地域数量上还是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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