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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报废是不合理的。
强制报废的车一定是废了的车,破烂、不能正常行驶才应该是报废对象。
保养良好,性能正常的车就不应该强制报废,打个比喻,如果人的平均寿命是70岁,难道超过70岁就要让他死掉?
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于强制报废,有如下可能原因:
1、政府的懒惰、不作为,故一刀切
路上的烂车多了,隐患也多了,甄别难度大,故规定年限,时间到就报废,这是很粗鲁野蛮的!
2、经济利益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报废后必然要买新车,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提升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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