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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中,防卫人电动车主是否构成防卫过当,有律师认为不构成。1.前期电动车主因交通事故欲合法维权(等待协商、报警),遭驾驶员殴打,始终处于克制、挨打境遇,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2.随后驾驶员跑回车内拿出砍刀砍人,从砍伤部位(腿部、胳膊、腹部)来看,虽然不是致命部位,但也存在致人死亡的可能发生,电动车主人身安全正在遭受更严重的不法侵害;3.砍刀脱手后双方争抢,驾驶员存在恼羞成怒暴力升级的可能发生,电动车主夺刀正当防卫没有争议;4.随后驾驶员欲跑回车内,虽然存在逃跑的可能,但从第一次跑回车内取砍刀的行为推断,亦存在取出其它杀伤性武器的可能;5.从上述电动车主已经遭受的严重不法侵害和可能面临的更严重境况,律师认为已构成无限防卫的紧迫性;6.公安部门刚推出了涉黑人员基本特征,驾驶员基本符合(纹身、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综上认为机动车主构成无限正当防卫。最后视频没有录上,机动车主是否还有其他行为,继续关注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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