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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请告诉我凭什么要摩托来替你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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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重庆市 2018-1-11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很多人都存在一个误区,就是把电动车和摩托车混为一谈。但是真的是这样的吗?其实不然,电动车和摩托车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门类,电动车是属于非机动车,而摩托车则是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持续减少

非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却一直增加!

2013年我国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达183404起,占了全年所有交通事故的70%。从上图可以看出,近年来,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逐年减少(减少原因有待考察),并且这还是在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激增的情况下。而另一方面,从统计数据可看到,非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却在增加,增幅还不低。早在2011年,上海青年报对上海市交通事故情况的报道,就发现了这一特点,“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截至9月底,今年以来上海发生涉及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688起,造成269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7%和42%其中非机动车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事故占44%,非机动车违反交规情况非常严重。”


数据来源:电动自行车快速发展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研究白皮书


电动车数量越来越多

这些年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不论是在一线城市,还是在二三线城市,都得到迅速普及。2013年,电动车的保有量已达到1.8亿辆,而相比,同年我国的汽车保有量为1.37亿辆。


数据来源:电动自行车快速发展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研究白皮书


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八成以上


如今电动车纷纷上路,却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如上面这幅图所示,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80%以上。

全国没有一部专门针对非机动车道路安全的法规

以电动车为主的非机动车已经成为许多城市的管理大患,广州甚至两度颁布“封杀令”。然而,面对巨大需求,宜疏不宜堵。在对代步工具难以约束的情况下,应该加强对驾驶人的约束。

止至2014年,全国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非机动车有细致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现行的法规所设定的处罚幅度和种类已落后于现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仅有一个条款有对非机动车的驾驶员进行处罚规定,即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很明显这种处罚种类和幅度不能达到威慑的作用。这也是造成非机动车违章现象屡禁不止、交通管理机关执法难的重要原因。一个驾驶汽车谨慎的司机,开起电动车却可能鲁莽,因为认为电动车很安全,低估违章风险。




为何电动车的违章,发生的交通事故都由摩托车来“背锅”?

随着电动车数量的日益增加,伴随着的交通事故也是层出不穷。但是因为很多人都以为电动车就是摩托车,所以一直都在指责摩托车的不是。其实现如今很多城市都出了限摩禁摩的规定,可是为何电动车事故却反增不减呢?那是因为限摩禁摩丝毫对电动车没有任何的约束制约的作用。摩托车和电动车根本就是不同的门类,所以这一规定对电动车毫无影响。反而因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骑士们对道路安全的意识应该比电动车驾驶员强得多。正因为如此这般,摩托车与骑士们内心深处都在呐喊“这个锅,我们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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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上海市 2018-11-21 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同意。现如今电动车大行其道,很多城市却在限摩禁摩,真的不明白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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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 2021-2-4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说摩托车确实是给快递外卖背了不少锅,但是反过来想如果没有满大街的外卖快递车那摩托车是不是就太显眼了啊{:1_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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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 2021-3-9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找错人了,找JJ讨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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