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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甘肃省 2017-10-3 15:08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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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姓韩(后来得知),某交警中队中队长。
他将烟屁股黏灭在茶几的纸壳上,莫名其妙的问我有没有吸食毒品,我说你这是对我的侮辱!然后他命令手下对我进行全身搜查,卸下护膝,脱掉鞋子,搜遍全身,除了相机、耳机、一盒闪存卡、半包烟一个打火机、一百多元现金,就是一身湿透的衣服和鞋子里走起路来嘎吱嘎吱的泥水,并没有搜查到他们所说的违禁品和什么管制刀具。
噢,对了,摩托车的左边箱里,还有两瓶备用汽油,是上一次在察哈尔右翼中旗加油站加油时因为盛不下,老站长帮我找防冻液瓶子临时存下的。由于有些漏油,还把给娃从北京带的山果都污染了。看这情形,若是被他们发现,指不定又得弄一恐怖分子的帽子给我扣呐。
全身搜查完毕,韩队长说我的车子肯定是要查扣到内蒙古了,百分百的,想都不要想。我说法是人犯的,你把我拘留了或者怎么着都行,车子又不会干坏事,你把车子放了我托人发回老家起。韩队长直勾勾的看着我,看我一脸懵逼样,就给我细心八道的开始了普法教育课。
讲了什么是走私,什么是套牌,什么是伪造和变造机动车行驶证,还讲了车辆购买发票和机动车强制险对于人身的重要性,还嫌弃我没有穿绿马甲、骑行装备不够专业,郑重其事的说我不但违法,还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有严重的暴力恐怖倾向,综上所述,应拘留我二十日以上,涉嫌参与走私、销赃和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等违法行为移交隔壁执法部门突击审问。
韩队长让手下把手机还给我,要求我把手机放到免提状态立马给本车销售方打电话,一边又让另一手下联系江苏淮安警方进行双方合力配合破案。
此时此刻,我在内心只坚守两条:电话决不打,人可以留下,车子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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