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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6-21 00:1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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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理解有误 很抱歉!【查阅资料】根据2014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市城区电动车、摩托车管理的通告》,市城区今年继续对“两车”实施“禁一、规二、限三、控四”的管理措施,禁一即禁止在城市道路上骑行电动独轮车;规二即规范两轮电动车、两轮摩托车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内行驶,灯控路口进入导向车道行驶,禁止驶入城市快速路和限行道路,禁止非法改装、加装遮阳伞、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限三是指在7时至19时内,禁止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在**大道(不含)、**路(不含)、**路、双拥路围合的区域道路内通行;控四即禁止未达到电动汽车标准、未注册登记的四轮电动车在城市道路上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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