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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满是强制行政措施。
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或者持有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本市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车辆管理所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申请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需要进行科目一考试的,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三)属于参加满分考试时降低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四)申请人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相片要求为: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相当于1英寸,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科目一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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