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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ngming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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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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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4 05:09 | 只看该作者
正版云飞扬 发表于 2017-2-23 16:49
如果是守法好公民,这种情况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并记录下对方体貌特征和逃跑路线,同时保留一切生物线索,为警 ...

哈哈哈,这绝对是法治进行时中“专业法律人士和警方的说法”,等他们来破案,那就别指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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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辽宁省 2017-2-24 05:53 | 只看该作者
yangming2000 发表于 2017-2-23 21:06
如果这人强奸了你老妈或你媳妇或你闺女就算犯强奸罪了吗?在法院定罪量刑之前,谁都没权利这么说。

请参照一下以下的法律条文。你的情况属于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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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4 06:01 | 只看该作者
steven_x80 发表于 2017-2-24 13:09
哈哈哈,这绝对是法治进行时中“专业法律人士和警方的说法”,等他们来破案,那就别指望了

好歹我每天看一个多小时的法制中国60分,警法目录,法制进行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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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4 06:41 | 只看该作者
中庸嘛。必须放走。装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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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4 06: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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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4 09: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淡淡de忧伤 发表于 2017-2-24 13:53
请参照一下以下的法律条文。你的情况属于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情 ...


像你遇到这种情况,二,三,四都不适用,对于一,你凭什么认为人家就是正在对你家人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现觉的呢?法院审理后才能宣布人家是否实施了XX犯罪,你的嘴不能比法院还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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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4 09: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zl3702772 发表于 2017-2-24 12:41
对了就是对了  错了就是错了   曾经做错过事   难道还不能改正一下   吸收一下错误的经验!  让自己做一 ...

向您学习,向您致敬。鲜花和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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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辽宁省 2017-2-24 09:42 | 只看该作者
yangming2000 发表于 2017-2-24 17:30
像你遇到这种情况,二,三,四都不适用,对于一,你凭什么认为人家就是正在对你家人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 ...

你自己开贴假设的内容不就是这么说的吗?不明白你想跟我争个什么劲,道理跟你说了,法律条文也给你看了,不知道是文化水平的差异还是咱俩说的不是一国语言,你自己的原话是:“如果您刚进家门,看见一男子强行与自己老婆或女友做完运动后正欲离去”,你又问我“你凭什么认为人家就是正在对你家人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我是真不知道是我表达能力有问题还是你理解能力有问题。强奸==犯罪,这是个法律常识问题好吗?一个人是不是在强奸一个女性,如果这个女性还是你媳妇或者亲人,你站在面前,你又没瞎,你无法判断吗?你还得上报下法院,等法院宣判吗?

罢了,我算明白了,对于之前骑金翼那个哥们的理论,你压根就没明白。你开这个帖子就是来抬杠的,你爱咋咋地。我没必要非要说服你,你也不用非给我抬杠。道不同不相为谋。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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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4 10:05 | 只看该作者
yangming2000 发表于 2017-2-24 12:30
以前别人停车挡了道,能把别人的车踹瘪,现在却能劝别人不要用违法对抗违法。
兄弟,您进步够快的。看来 ...

这事吧,违法对抗违法,很多时候更多是因为执法者的缺位


执法者的缺位很多时候就造成你没法用守法惩治违法


北京满大街的乱停乱放都管不过来呢,谁来管乱停放挡住你的道呀?就跟很多地方法制不彰,黑社会成了地方秩序的守护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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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4 15:19 | 只看该作者

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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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4 15:51 | 只看该作者
淡淡de忧伤 发表于 2017-2-23 17:01
看来这事儿还真没完了。你会这么举例子只能说你没明白某人的逻辑。违法和犯罪是有区别的。强奸是触犯刑法的 ...

哈哈哈 这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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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福建省 2017-2-24 17:23 | 只看该作者
吃木头长大 发表于 2017-2-23 16:34
有些人肯定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自认为是守法的好公民。但是他不懂,无故非法拘禁和控制嫌疑人交给警察是两个 ...

控制后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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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4 20: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淡淡de忧伤 发表于 2017-2-24 17:42
你自己开贴假设的内容不就是这么说的吗?不明白你想跟我争个什么劲,道理跟你说了,法律条文也给你看了, ...


强奸=强奸罪
盗窃=盗窃罪
交通肇事=交通肇事罪
我读书少,您不会与我为谋,也多余来给我普法,好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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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4 22: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结束。哥俩息怒。都是车友,哪天一起骑车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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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5 00: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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