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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46211 发表于 2017-1-16 19:33 超过3千块不是规定必须立案的嘛,3万块的设备,如果楼主拿得出发票,属于盗窃罪中“数额巨大”标准,依法量 ...
大道滑翔 发表于 2017-1-16 20:20 大漠人兄就当破小财免大灾吧,正好也有借口换相机
Tom001 发表于 2017-1-16 22:10 大漠兄:建议还是不要放这个“东西”,万一用了一次,只解一时之恨。但是、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不值的 ...
tieyulan 发表于 2017-1-18 20:00 兄弟遇到这事确实霉,前几天有个人开辆临牌黄龙跟我到家门口,册那,还好我车放门口楼道的,有一套工具可以 ...
dmrlh 发表于 2017-1-18 21:16 警察给了地址,让我带发票去登记,我有点嫌麻烦,而且我感觉这种情况找回的可能性几乎是零,就没去!
findwey 发表于 2017-1-16 15:13 确定不是自己带相机到饭店,买单的时候忘了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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