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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几个人说到点子上。
98年印发的《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轻便摩托车通行管理若干规定 》(沪公发[1998]109号)允许轻便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而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则要求机动车必须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根据法律位阶,新法由于旧法,法律优于地方政府规章(98年那个规定其实连地方政府规章都不算),所以现行法律法规下轻便摩托车当然应该上机动车道行驶。
但很多民警脑子里还有旧规定的印象,同时也有上传下效中的以讹传讹的因素,导致部分民警在实务操作中仍认为轻便摩托车是可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另外一部分民警尽管知道新规,但考虑到轻便摩托车排量小,开到机动车道上不安全,一般不会对轻便摩托车上非机动车道行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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