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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不了就禁?专家称北京禁行电动车不合法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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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2: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管不了就禁?专家称北京禁行电动车不合法也不合理
news.k618.cn2016年04月08日 22:23
未来网北京4月8日电(记者 杨佩颖)“交管局出台的这个做法,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缺少法律依据,不能用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行为。”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在接受未来网(公众号lovek618)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布通告称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硬闯上路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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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此消息一出,引发公众热议,有网友指出,禁止“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涉及对公民财产实施“管制性征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禁行电动自行车合法性遭质疑
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举措主要依据道交法39条的规定,以及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姜明安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禁行”的前提是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是一种根据交通流量调整的措施,北京市交管局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这条规定并不符合这个前提,不能成为这个通告合法性的支持。
2015年新的《立法法》通过,明确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权利”。姜明安认为,对电动自行车的限制应该由北京市人大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北京市交管局没有这个权限。
除了立法权限的形式要件之外,姜明安认为,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纲要规定,行政决策的出台,必须经过五个步骤: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这才能保证重大决策在程序上的合法性。涉及这么多使用者的措施,不能是一个政府部门的通知就解决了。
交通事故多都是电动自行车的“错”?
北京市交管局发布的通告称,出台这一措施是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净化交通环境,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
北京交管局称,据统计,2015年北京市电动二轮车共发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伤21423人。其中,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人总数的36.7%。
今年以来,仅交管部门就接到“122”报警投诉6000余起,意见信函400余件,纷纷呼吁加强对电动二轮车依法管理。
记者查阅数据发现,2015年,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二轮车的事故3.1万余起,死亡113人,伤2.1万余人,分别占全市总数的11.9%,12.3%和 36.7%。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2015年涉及电动二轮车的事故仅占全市总数的一成多。而涉及电动二轮车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仅占全市总数的一成多。
既然占交通事故发生数一成的电动车都该禁,那么为了交通安全,造成交通事故多发的机动车是否更该禁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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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2: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行政机构根本不尊重法律,基本属于无视法律存在想怎么样就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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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2:54 | 只看该作者
一介草民不懂法  领导说怎么走就怎么走呗  也就充其量 看看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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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3:00 | 只看该作者
哦,知道了,那就修改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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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3:02 | 只看该作者
合法不合法不知道,太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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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3:06 | 只看该作者
还是 不从根上找原因 电动车是有很多闯红灯 逆行 随便拐,你麻痹你禁了电动车 我骑tm自行车我也闯红灯啊 我也随便乱骑啊,好 您把自行车也禁了, 你麻痹 我还有俩条腿啊 我还可以闯红灯 随便瞎几把走啊 。牛逼你把我俩条腿也禁了 ,不行打折了也行,但是我还有手 我还可以爬着闯红灯啊 {:1_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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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3:0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评论,怎么说都是政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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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3:16 | 只看该作者
jeff_love 发表于 2016-4-11 11:06
还是 不从根上找原因 电动车是有很多闯红灯 逆行 随便拐,你麻痹你禁了电动车 我骑tm自行车我也闯红灯啊 我 ...

楼上的,那把手再打折了就用滚的呗? 大家在大马路上滚来滚去,想着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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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3:43 | 只看该作者
专家的话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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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3:48 | 只看该作者
jujube_2000 发表于 2016-4-11 11:16
楼上的,那把手再打折了就用滚的呗? 大家在大马路上滚来滚去,想着都爽

{:1_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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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5: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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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6:3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专家有意思,然后呢?后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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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6:46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想管理管理这块是挺好的想法,就是执行的时候方式方法不好。其实规定早就有,不超过20km每小时,总质量不超过多少,定义为电动助力车,超过的全按机动车处理,严格执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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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8:27 | 只看该作者
那又有什么办法?看看深圳,那么多人奔走呼吁,有用吗?然并卵!

现在就可怕在这里,所有人都说,他其实自己也知道,这样做不合理也不合法!然而!

他就是这么规定了!你敢违反他的规定他就罚你!你满世界打官司告他,一是告不赢,二是自己耽误不起

然后你只能执行,屁民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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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8:35 | 只看该作者
管理 管理学问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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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8:40 | 只看该作者
jujube_2000 发表于 2016-4-11 11:16
楼上的,那把手再打折了就用滚的呗? 大家在大马路上滚来滚去,想着都爽

就是,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大家还是会滚着继续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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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8: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违法的事多了 不差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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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广东省 2016-4-11 09: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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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4-11 09:28 | 只看该作者
不合法好办 修改法呗 P民也只能呵呵了
法不都是想怎么定怎么定吗 需要征求你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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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广东省 2016-4-11 10:54 | 只看该作者
专家说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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