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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湖北的女租客,在上海做业务的,一个人,带着个小孩。
一套小2房一厅房子。
2年前来租的时候,她自己说离婚的,在上海常驻跑业务,三十五六岁。
老婆说一个女人,还是不要租的好,怕乱来来,到时候出点什么事。
租了2年,感觉挺干净,当中有过一两次拖欠,不过都不超过1个月。还有时是我自己忘了或者懒得跑去收,晚几天收也不碍事。
本来签了3年协议,今年是第三年。钱付到16年一月底。
前几天打电话给我,说不来了,家中有事情,公司安排她在当地了。
让她一个亲戚过来跟我交接。
前天她亲戚说在我房子里了,让我今天来交接一下。
老婆听了,说不会过来把东西都搬完吧,让我赶紧去看看。
一来实在太远,二来,家电都几年前的了,家具也不是啥好东西,估计卖破烂都不值3000元钱。
今天吃过中饭去了。好像是她一个什么姐姐。
房子给我收拾的超干净。厨房擦的一点油迹都看不到。住了2年时间,貌似比我给她的时候还新。卫生间马桶和浴缸洗的跟新的一样。
她姐说已经收拾了2天了,应该算收拾干净了。
其实以前来收房租的时候,就看着很干净。
她们自己的东西,都打完包了,准备拉走了。
跟我说,押金正好有一个月的,2月份的就拿押金抵掉吧。
想想,数了钱递过去,说2月份还有几天,就算收半个月的吧。
回来给她发了个短信,谢谢她这2年租我的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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