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楼主 |
发表于 贵州省 2016-1-13 09:52
|
只看该作者
日期:2016-01-11 来源: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根据规定,转入车辆除必须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外,根据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黔环通﹝2015﹞265号文件,为杜绝外省老旧车、临近报废营运及营转非机动车转入我省,影响我省空气质量和交通安全,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严禁以下机动车转入我省:
一、各类营运载客汽车、出租车转非营运客车、营运转非营运客车以及各类营运载货汽车;
二、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挂车、低速车;
三、注册登记满3年(以月份为准)的所有载货汽车(含进口车辆);
四、注册登记满5年(以月份为准)的其他各类车辆(含进口车辆);
五、不符合《国家分阶段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规定的机动车辆。
以后都不能从外省买二手摩托啦,这什么狗屁规定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