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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武则天庙,向南向东17公里就是刘胡兰的故居(刘胡兰纪念馆)
刘胡兰(1932-1947),别名富兰,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人。著名的革命先烈,抗日游击队队员。刘胡兰8岁上村小学,10岁起参加儿童团。 14岁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15岁英勇就义,1945年进中共妇女干部训练班,1946年到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做妇女工作,担任妇救会秘书,后为主任,并成为中共候补党员。
云周西村的反动村长石佩怀,为阎锡山军派粮派款、递送情报,成为当地一害。1946年12月的一天,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其处死。阎锡山匪军决定实施报复行动,大举进袭文水一带。为保存实力,中共八地委决定平川地区大部份干部转移上山。她以自己年纪小、熟悉环境为由,主动要求留下来,党组织同意了她的请求。
1947年1月12日,国民党阎锡山军和地主武装“复仇自卫队”包围了云周西村,将群众赶到场地上,刘胡兰因叛徒出卖被捕。
惩罚叛徒
事实真相直到1963年才查清:叛徒是云周西村农会秘书石五则,他曾因包庇地主段二寡妇受到过刘胡兰的批评,后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故怀恨在心。一俟阎军到来,便将刘胡兰等7人全部出卖。石五则于1963年2月14日被政府枪决,受到应有的惩罚。
现在云周西村改称刘胡兰村,刘胡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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