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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顿白天的最高气温已达到三十多度,所以今天起了个大早,趁清晨凉快好赶路。
把基地司令、副司令也跟折腾起来了,本来今天周日,他们能睡个懒觉。
今天的目的地是达拉斯,是我去俄克拉荷马和阿肯色的必经之地。达拉斯十年前来美国出差经过过,大致看了看,好像没太多可看的,除了由凶手开枪刺杀肯尼迪的现场那栋楼改建的陈列馆,其他我就没太多印象了。这次也就住一宿,明天就走。
400多公里路,跑了6个小时就到了。
1、网上订的背包客旅馆。说是在达拉斯,其实是达拉斯附近的一个小镇,离达拉斯市区有点远,店主可以开车送旅馆的客人去市中心,收费20美金,可见不近。
看得出是一栋民居改的。
2、一共就四间客房,二十多个床位。因为是民宅改的,所以房间有大有小,每间房的床位数也不同。这家店的特色是这种三层的高低床,我在美国头次见。这种床最出名的大概在波兰,纳粹集中营里面,三层的通铺,当然没这么舒服、干净。
3、我运气不错,住的四人间。不管住几人间,价钱都一样,26块美金一宿。
4、旅馆虽小,依然少不了宽敞的公用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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