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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泽西基地坐城铁、地铁去纽约曼哈顿看个外国人朋友。
1、大约下午两点,纽约曼哈顿的地铁。
我记得北京我家门前那条地铁五六年前在非高峰时段也有这么松快,不过现在几乎任何时候坐车都像高峰时段,晚上十一点末班车都满满的。我认为这是北京地面交通爆堵的一个原因:既然公交系统任何时候都是高峰时段,至少部分潜在的乘车人要想保留一点体面就只有选择自己开车,在路上堵着了。
2、我的外国人哥们儿就住对面的公寓楼。从他们家出来,看到这辆摩托,赶紧过来看新鲜。他一口咬定是部哈雷,走近一看才发现是部本田。
跟这哥们儿认识快10年了,第一次见面是在印度拉贾斯坦。
为了大家知道我们交往的来龙去脉,我先把一篇旧文发在这里。
3、我和外国人哥们儿马丁第一次相遇的印度拉贾斯坦邦的杰伊瑟尔默。
异域邂逅
我和马丁在纽约他的公寓门口的街上散步的时候,他 一边扬起下巴指向刚超过我们的两个人的背影、一边把嘴凑到我的耳朵边低声说明:右边那个人是某部有些名气的电影的导演。为了让我对他这番举动没有误解,他 特地说明:“我现在所做的,正是典型的纽约人的做法:他们见到名人的时候,假装不为所动,但是他们等名人过去以后冲着他们的背窃窃私语。”
认识马丁是在印度的杰伊瑟尔默。
杰伊瑟尔默,印度最西部的小城,历史上是、现在也还是军事的重镇,也曾是印度往中亚贸易 的“骆驼商路”上的枢纽。是沙漠里的一座石头城。漫漫黄沙里拔地而起那么一座金黄的城池,看到它,你会想起岑参、高适的诗:就是那么雄浑。历史上的政要、 富商在杰伊瑟尔默盖满了巨厦、豪宅,它们现在有的被辟为博物馆,有的被用作客栈。踏着泛着田黄石一样橙黄润泽的台阶走进其中任何一家,在幽深的、一个连一 个的庭院缓步穿行,在天井旁的回廊下小座,抚摸毡垫、靠枕上用金线刺绣的各种植物图案,眼观象高超的木刻一样精雕细刻的黄色砂岩窗檐、窗棂、室内装饰,任 沙漠里吹来的风在你身上轻抚,薰香在空气中若有若无地游走,你知道你终于追寻到《一千零一夜》里描绘的那种阿拉伯的绮丽和浪漫。
我很喜欢杰伊瑟尔默。但我在那儿最美的收获却不是古城的景致,而是马丁。
当我在杰伊瑟尔默旧时的首相府邸前手搭凉棚上下张望的时候,有人径直朝我走来,问我:
“我包了一部吉普车做半天的沙漠游,但一个人去太贵了,我想找人和我一起去。两个人分摊费用就很合算。你有兴趣吗?”
是位四十多岁的绅士,戴着墨镜也遮不住洋溢的喜悦,不知道他高兴什么。一米九左右的个子,浅色的衬衣扎进西装短裤里,背着个双肩背包,脚蹬旅游鞋。
我在沙漠骑骆驼旅行了两天,刚回来。
他包的车快开了,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人,他就干脆放弃了。自己安慰自己:反正我尽力了。
我们站着聊了一会儿。
这个人就是马丁,纽约来的一个律师。现在在休假。
我们都刚到印度一个多星期,还要待些时候。我去过纽约,他想去中国。我们可聊的东西很多,就约好了晚上一起吃晚饭接着聊。
晚上我按时到约定的地点等他。时间过了几分钟,才见他从一辆蹦蹦车上跳下来,一边跑一边道歉、解释。
他租的吉普车在回来的路上没油了,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人肯停下车帮他们。结果他先拦过路车回来的。先拦了辆坐着一个印度家庭的吉普车,坐了一段。这辆吉普车后面还拉着另一辆抛锚的吉普车。然后,又拦了辆拉了几十吨石头的大卡车。最后找到一辆蹦蹦车。
“我站在路上,周围都是沙漠,什么也看不到。我以为今天回不来了呢。”
半天的沙漠游都弄得这么有传奇色彩。
但是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他是个非常令人开心的聊天对手和吃饭的搭档。
马丁是那种说话一刻不停的人。而且,幸运的是,他的话题换得极快,他也有的是新鲜有趣的话题和内容。
他的口头禅是: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我的律师工作本来旅行就很多。你知道我去年纽约巴黎金边这条线我飞了多少次吗?十一次!
你知道吗?巴黎我去了不下一百次。每次去都看几个博物馆,到现在我还有没看的博物馆!
你知道吗?纽 约的洛克菲勒中心里面很早就有旅行社。我从五岁开始,定期自己坐地铁去那儿拿各个国家的海报回来贴在自己的房间里。我从十岁开始向父母请求自己出国旅行, 到十四岁的时候获得批准去伦敦,条件是我必须把看到的每一样东西都写下来!我在伦敦过海关的时候,他们要看我的回程机票。我给他们看我爸爸给我的运通卡, 他们都不相信!
你还要去纽约?你一定要 去弗里克博物馆看看。弗里克博物馆的地方原来归弗里克家族所有,后来被卡内基给买下来了。卡内基买的时候对弗里克说:你开价吧,随便你说。结果弗里克开价 四千万美金。卡内基二话没说就接受了。四千万!一百年前的四千万!多少钱啊!弗里克问卡内基:如果我的开价是五千万,你也会接受吗?你知道卡内基怎么回答 吗?卡内基说:不告诉你。
你知道这道菜鸡肉为什么这么嫩吗?因为它们是在一千多度的炉子里很快烤好的。你知道这道菜为什么这么细腻吗?因为它是用黄油烹制的。你知道吗?这道菜用了二十多种材料。
你知道吗?看一个人吃饭我们可以了解他的生活态度。如果菜上来了,他马上放下他手里的书,专心吃饭,这个人是为了吃饭而活着。如果菜上来,他一边看书一边吃饭,那么,他是为了活着而吃饭。
你知道吗?这是我第二次来印度。我还要再来。每个来过印度的人都一次一次地回来。
我在法国普洛旺斯旅行的 时候,找到一家我非常喜欢的旅馆,他们每天晚上都给我拿来一瓶或者半瓶不同的葡萄园酿制的葡萄酒,美极了。他们还给了我那些葡萄园的名片。但我到那些葡萄 园去买来的葡萄酒,怎么也比不上旅馆给我的酒。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最好的酒已经卖给我住的旅馆了!
你知道吗?我对墓地很有兴趣。
你知道吗?泰国去年创了交通堵塞的世界记录:堵车堵了一百二十几英里。
你知道吗?我有时候还给美国的《美食家》杂志写文章呢。
你知道吗?
……
我哪里知道这么多,他从五岁就开始发烧。
不过我知道,跟他吃的这顿饭,是我开始旅行以来最美味的一顿饭。吃完饭我开始改变以前的无知状态,对印度菜陡生敬意。
吃完晚饭已经快十一点 了,我们一起步行回杰伊瑟尔默要塞里的客栈。路边的小商铺大都关门了,路上就我们俩,铺路的石板在路灯照射下黑黑的泛着光,城墙被射灯抹成耀眼的橙黄。走 进要塞的大门,走到瓮城里的广场的中心,我们完全被巍峨的城墙、碉楼所包围,头上是闪烁的群星。马丁伸开双臂,仰望星空,热情洋溢地赞叹:
“这不可能是真的!你知道我怎么形容这里吗:古巴比伦城肯定就是这个样子。”
从见到到我那一刻开始,到现在,夜里十一点多,在沙漠里、在路上折腾了半天,他还是这么激情澎湃。从五岁开始,他就这么激情澎湃。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可以这么长时间保持对一样事物的狂喜,儿童一样单纯的狂喜。
第二天我赶下午的长途车去乌代普尔,他坐夜班火车去印度南部。他送我,在我的笔记本上写下他在乌代普尔住过的客栈的名字。我的蹦蹦车开出去一段了,他喊住车、追上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巧克力糖块给我,说长途巴士比火车辛苦多了。
印度一别,一晃就是一年多。
我到纽约去找他,发现他没跟我说的故事还多着呢。
他在中央公园旁的公寓,原来大有来头:隔着一个门就是梅格·瑞恩在电影《当哈利遇莎丽》里的男朋友住的公寓,而他的街坊包括斯皮尔博格、除比尔·盖茨以外持微软股票最多的艾伦等等。
他开着他的凌志车带我去他小时候长大的社区逛的时候,跟我说:
“没想到我会开日本车吧?我没钱。”
到了他小时候成长的地方的时候,我有点吃惊:那是纽约的远郊,古树参天,一条条幽长的车道尽头是一幢幢花木掩映的豪宅。我熟悉JF肯尼迪的传记,看看路牌,发现这里正是出身富豪的肯尼迪少年时生活的社区。我问马丁:
“你爸爸一定很有钱吧?”
“不算很有钱,我们只是过得舒适而已。”
为了证明他对墓地的兴趣,他带我去了一个墓地。依我看,那个墓地一定是他父亲那个阶级的人的墓地。他指着一个大而无当的建筑对我说:
“你知道吗?当一个普通美国人一年只挣300美元的时候,这个家伙花一百万给自己盖了个坟。”
到底是个美食家,马丁并 且推己及人,执意领我去了苏活区逛了一家他常常光顾、卖各国食品的市场。他一边四处溜达,一边指指点点柜子里、摊子上、盆盆罐罐中那些来自天南海北的食 品、调料,一边滔滔不绝地解说。他一张嘴,我突然觉得他好像在说拉丁语或者什么邪门歪道的语言,除了“你知道吗?”这个口头语和国家的名字,剩下的我完全 听不懂。
午餐我们在一家名人常常 光顾的以色列餐厅解决。知道我没吃过以色列饭,他特意关照柜台上的师傅先切块儿肉让我尝尝。那块肉有一副扑克牌那么大,我香香地吃下去后很想立刻离开,因 为我差不多吃饱了。等马丁端来我们点的三明治,我才明白为什么师傅给我那么一大块肉“尝尝”:因为正式吃的三明治里面夹着五、六副“扑克”呢。以前听人说 美国之所以超级胖子奇多,是因为老吃麦当劳之类的垃圾食品之故。吃了这家餐厅,才知道我们冤枉了麦当劳。麦当劳的所谓巨无霸要是和这家餐厅的三明治搁一 起,看起来估计就是站在姚明跟前的我那个样子。
到了吃晚饭那功夫,他兴致勃勃地说:
“你知道吗?我知道一家特别地道的意大利饭馆儿。”
中午那个三明治此刻正象一块砌长城用的砖头一样在我的胃里支着,我只好撒谎了:
“你知道吗?真不巧,我约了人。”
第二天一早,他特意横跨中央公园从家里赶到大都会博物馆,利用他博物馆会员的特权免费把我带进博物馆,先匆匆领我看了一遍他最得意的展品,才离开去忙自己的事……
又隔一年,当我在波兰转悠的时候,用电子邮件向他报告我的旅行,他回邮件告诉我:我们曾经在同一天都在克拉科夫!
他在邮件中写道,他马上要去巴黎,“如果你也去,你知道吗?圣路易岛上有一家好餐厅,你必须跟我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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