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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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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蛙晕倒在东北的路上---鸡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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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1#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4-18 04:12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晕倒 at 2012-4-18 12:08:
同情一下伤者。

毕竟这是谁都不想碰到的事情。

人没事就好,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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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2#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4-18 04:12 | 只看该作者
伤者在医院静养,要天亮才能搭支架。

我陪他们家属跑前跑后交钱住院。交警来到医院先简单问了一下事故双方,然后我带交警去事故现场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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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3#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4-18 04:17 | 只看该作者
越好走的地方越不能大意,安全第一呀!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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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4#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4-18 04:19 | 只看该作者
他们来了很多人。
我们很无助,这时候还有要扣我们的身份证。我说你没有这个权利吧,难道你想违法吗?国家有关规定“除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扣留居民身份证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作为抵押。

谁都不愿意出现事故,我们出了事故该负的责任我们也不想逃避,先救人。其他的事情走合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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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5#
发表于 山西省 2012-4-18 04:21 | 只看该作者
事故谁也不想见到,既然已经出了就坦然面对,注意调整心态,毕竟你们后面还的跑很长一段路。这种情况谁也不想遇见,可是谁也不敢保证就不会落在自己身上,摩友们会理解的,起码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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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6#
发表于 黑龙江省 2012-4-18 04:25 | 只看该作者
齐齐哈尔的摩友在关注最新消息·······
后话走 北安-克山-依安---------- 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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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7#
发表于 四川省 2012-4-18 04:26 | 只看该作者
关注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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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8#
发表于 广东省 2012-4-18 04:28 | 只看该作者
这些谁谁都不愿意遇到的! 希望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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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9#
发表于 重庆市 2012-4-18 04:31 | 只看该作者
天天都来监视晕倒:laugh:!关注有木有给妹妹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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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0#
发表于 上海市 2012-4-18 04:31 | 只看该作者
碰到这种事建议晕倒和青蛙说公了,不能私了,还有做好准备当地交警肯定会偏护当地人的。只要不是太狮子大开口,付点钱尽快公了解决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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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1#
发表于 湖南省 2012-4-18 04:35 | 只看该作者
深有体会,我也曾遇到一模样的事情,只是撞得稍轻点,因为我速度只有40码左右,被撞的也没倒地,我也没倒车,伤者到医院检查没明显的伤,只捂着腰,喊疼,我什么手续者齐全,也没报警,最后500元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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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2#
发表于 江苏省 2012-4-18 04:35 | 只看该作者
青蛙最严重的错误:在看不清的时候,揣有侥幸心理或疲劳麻木,没有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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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3#
发表于 福建省 2012-4-18 04:36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事谁都不愿意遇到的!花点钱早点离开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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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4#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4-18 04:39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的笃 at 2012-4-18 12:31:
碰到这种事建议晕倒和青蛙说公了,不能私了,还有做好准备当地交警肯定会偏护当地人的。只要不是太狮子大开口,付点钱尽快公了解决走人!

检查结果一出来,医生问家属想住院就办理住院手续,不住院在家养也可以,伤情不重,不用开刀手术,就是静养。
对方知道伤的也不重,张口要三万想私聊。我们的意见还是走合法程序。
如果真心想私聊的话,也别太讹人了不是。如果真的是很严重的情况,钱先别提,救人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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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5#
发表于 吉林省 2012-4-18 04:42 | 只看该作者
人没有大事。对双方来说都是万幸,我们也会从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一定避免夜间行车,;;;不知道这次事故当地交警要处理几天,2位老大千万不要着急,慢慢和他们靠下去,(y)(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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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6#
发表于 河北省 2012-4-18 04:43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奔向雪域 at 2012-4-18 12:35:
青蛙最严重的错误:在看不清的时候,揣有侥幸心理或疲劳麻木,没有减速!

你跑几千公里试一试、不要一味的批评指正事故是没有预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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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7#
发表于 山东省 2012-4-18 04:43 | 只看该作者
东北人都是活雷锋,希望这事尽快解决,大差不差的私了最好。狮子开大口,就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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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8#
发表于 北京市 2012-4-18 04:44 | 只看该作者
我建议,根据照片和所说的情况来看,在交通队的主持下,青蛙个人支出部分,能5K以内了结,包括所有的支出,就同意,不要留尾巴。同时,要搞清楚,保险公司能覆盖的部分是那些。个人觉得,二项相加应该在1.3W以内。

如果对方的要求太过,就等对方起诉吧,因为保险公司的保险会覆盖大部分的赔偿。


[ Last edited by good2life on 2012-4-18 at 1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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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9#
发表于 河北省 2012-4-18 04:45 | 只看该作者
二位人安全就算很好的啦!常在河边走吗!正常!
看事故伤者张嘴要3万,就不是啥好心人。必须公了,不能私了!

祝青蛙晕倒顺利搬完此事,希望能尽快见到你们在路上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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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0#
发表于 天津市 2012-4-18 04:48 | 只看该作者
我都到朝鲜族咯,图门市,鸡下巴老大们要一路平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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