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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浙江省 2011-7-1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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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摩托车通行证办理
一、许可的条件或标准:
可直接办理的通行证:
(一)摩托车除西山路、湖滨路、北山路、延安路外可自选15条线路;
(二)小型货车(蓝牌照)除文晖路(上塘路以西)、南山路、西山路、北山路、环城西路、湖滨路、省府路、灵隐路、武林广场等西湖风景区线路可自选15条路线,有营运证的(货的)可自选20条路线,早、晚高峰任选一个;
(三)大型货车(黄牌照)除风景区线路外:大型货车2吨(不含)-5吨(不含)可自选8条线路;大型货车5吨(含)-8吨(含)可自选5条线路;大型货车8吨(不含)以上可自选3条白天线路10条夜间的通行线路。8吨(含)以下的货车19:00-7:00除西湖风景区外,其余都不需办理通行证。
不属下列情况的可直接换证:
(一)要求增加线路;
(二)要求办理高峰证;
(三)大批量临时通行证;
(四)警卫任务期间的通行证;
(五)外地货运车辆白天通行证;
(六)大型搅拌车、散装水泥车每换审批。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首次办理通行证必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或申请报告(摩托车可凭行驶证和线路报告)。
三、办理的程序和期限:
符合直接受理条件的可凭行驶证正本在窗口直接办理。不符合直接受理条件的,把申请报告及行驶证复印件交于发证人员,于次日凭正本办理,有效期5天,逾期不取,作废处理。
通行证有效期最长3个月。通行证发出后,有效期内不作调整;如确因特殊情况,可持证明或报告予以核发2日内的临时证件。
妥善保管旧证,换证时收回,有效期内的通行证遗失不补。
通行证因采用计算机发证,设有锁定程序,在有效期到期前10天方能进行换证。
办理5张以上通行证,可预约(首次和换发),电话为0571-87282276。
四、收费情况:该项目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交警支队(文晖路336号)附楼一楼大厅办证窗口;联系电话:0571—87282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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