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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办法:
一、拨打12389投诉,就说该车管分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不予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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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二、如果不想和白帽子扯皮,也可以去外地审车,因为自2019年起,摩托已实现全国通审,而且脱审车去审车时、全国大部分地区不会强制处罚(我有一辆汽车已脱审35个月,2019年12月去审车时依然正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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