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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
5月22日,同济路水产路口,我是绿色川崎650,对方白色大众途观。
对方最里面的绿灯直行道,我在大转车道车头往左停着等红绿灯,四轮没看到我,把我撞飞了。
因为我被撞后,头脑空白,有点迷糊,交警定责时让我认了红灯禁行全责。
现在对方四轮去第三方物损中心定损,修理费9000元,我是平安交强险,上限2000元。
要我另外再赔7000元。
我觉得冤的地方:
1》事故第二天,平安定损员去看过对方车,告诉我,四轮的伤即使去4S店修理,充其量也就3~4千,不可能9千。
2》事故当时,对方下车就说,怎么又撞了……我判断四轮本来就有老伤,赖在我身上。
3》事故发生时候,我摩托静止,四轮是过路口,大家速度都不快,四轮撞我摩托,号称把车里的水箱撞坏了,车子撞出了9000元的伤,不可思议。
4》定损单里的项目居然还有四轮定位,这是轮胎偏磨损和换新轮胎才会有的项目。顶多1~200。一小时内的作业。物损中心居然要10个小时,总价400元,简直天方夜谭。
我自己也是从事汽车行业的,有很多车行老板朋友,都说这是对方讹人。
之前是双方调解,但是无效。现在是传票,下周一去法庭的阶段了。
现在对方最有利的是①我全责的认定书②她去第三方物损的定损单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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