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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是对方吉利车物损在4000元左右,正好楼主把事故车抵了赔偿吉利的修车费了,只是通过热心的车友,所以不是送给别人,是抵给别人,承担了自己的应该承担后果而已。不存在送人不送人。反而车友是好心给你转手“变卖”了!
如果是撞的没那么严重如1000-2000元,或者更严重在6000-以上,都是楼主应该承担的后果责任啊! 不能说车不要了,驾照也不好了。。。是60多岁,不是6岁。
车友好心来帮忙,我们应该感恩,另外最好是话说清楚,一码归一码。事故的赔偿自己赔掉,车子要卖就收钱,送就分文不取。不卖不送,就想办法拖回去,修好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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