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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争议的不是复印、打印。
而是争议未带和未张贴
全国法 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七章、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全国条例 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三条、第二段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这条更着实,不贴和贴错地方都不行)
所以说外地罚是有根有据,而免于处罚是北京自己政策的地域行为, 外地没有取消保单和标志,因此罚则都带有类似的罚则,而只有北京没有,你特例凭什么让人家服从你这个特殊。 之前因为媒体争议部里发文,现在部里的文件被人质疑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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