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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终极价值是自由,但你的自由止于他人的不自由。我不认为摩托车上路的自由侵犯或妨碍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自由。现在城市道路中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越来越窄,可见汽车上路的自由侵犯了他人的自由,但却没有禁汽车,所以禁摩是不合理的。
法律的次级价值是安全、秩序和效率。禁摩后交通安全形势有什么显著的改善吗?交通秩序有无明显的向好?汽车出行是否更加方便快捷效率更高了?禁摩后汽车的保有量增加,道路越来越拥挤,安全秩序和效率哪一样得到了更好的保障?这些好象都没什么大的变化,但有一点,政府在汽车上的税收和罚款数额增加了不少,甚至有些地方都已经形成罚款经济了,地方财政收入对罚款的依赖性越来越强,盘剥的效率倒是提高了不少。
如果我们能够掌握以上各项确实的数据,对禁摩前后的变化作一下对比就知道禁摩的目的究竟为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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