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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锋朗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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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踏板走长安街被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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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3-1 15:46 | 只看该作者
政策一天一变~没准哪天长安街走着都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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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3-1 17:30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锋朗骑士 at 2016-3-1 10:32:
我每天从南三环骑电动踏板去崇文门送孩子上学,送完孩子会继续往北走长安街,然后一路向西走下去,就在天安门东那个路口停车等红灯的时候一个警察在非机动车道上走着,边走边说着话,我以为是协警呢,仔细 ...

两会期间他是敏感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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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3-2 00:19 | 只看该作者
没有啊,今天刚穿过长安街,警察多的很,好多电动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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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3-2 01:52 | 只看该作者
18楼说的对,我媳妇前些日子开车被一辆电动自行车逆行给刮了,报警后122直接问“对方电动车有没有脚蹬子”
所以说没有脚蹬子的是要按照电动摩托车划分,属于机动车和机动车的事故,有脚蹬子的算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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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3-2 02:48 | 只看该作者
不带脚蹬算电动摩托车,带脚蹬算电动自行车,差别可大了去,一个按机动车管理,一个按非机动车管,非机动车具有过错人弱势照顾政策,电动摩托车跟机动车是平权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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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3-2 03:1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叫脚踏,不叫脚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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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3-2 06:36 | 只看该作者
这里是北京!!!只有想不到的事才会发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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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河北省 2016-3-2 06:5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贴子不错,骑银刃的昌黎人民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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