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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收车了,围着火炉吃西瓜,学习一下交法关于摩托车的知识 [打印本页]

作者: 山谷的风    时间: 2014-10-21 12:33
标题: 收车了,围着火炉吃西瓜,学习一下交法关于摩托车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摩托车部分的相关法律,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法中,将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法关于摩托车的大多数法律条文已去除,摩托车真正成为机动车的一员遵照机动车的法律规定行驶。关于摩托车的条文仅一条: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2011版交通法全文链接:http://www.gov.cn/flfg/2011-04/22/content_1850795.htm

   我们不是法律界专业人士,小编也没有找到2011版交通法施行的同时废止2004版交通法的字样。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姑且认为2011版交通法是2004版交通法的补充,两法同时执行,在此在附上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法中,关于摩托车的条文:
(注:高速公路部分以红字标出)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第六十一条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作者: GWGW    时间: 2014-10-22 15:58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俺的个娘呀!!折腾人嘛~~~~~~~~~~~~~~~~
作者: freeman00126    时间: 2014-10-31 05:26
路过学习
作者: 巴黎21英里    时间: 2014-11-9 08:11
路过学习...
其实十一月初收车都行,可以多骑一段时间,哈哈
作者: 极速70迈    时间: 2014-11-24 14:12
不是六年内每两年检一次吗?(本消息来自手机摩托迷:http://wap.motorfans.com.cn/)
作者: 大尾巴狼(^o^)    时间: 2014-11-25 02:06
----支持!!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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