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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交通法规规定:两轮摩托车在城市道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为50km/h,在公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为60km/h;轻便摩托车最高行驶速度为30km/h;
2.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20km/h:
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桥、隧道时;
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遇风、雨、雪、雾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
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喇叭发生故障时;
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穿过人员密集区域或交叉路口等;
对前方道路判断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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