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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闯进行,惩罚我是警察的事。
2、他追尾,是他开车有问题,不是因为我闯禁行才导致的。
3、我闯禁行,和他追尾,没有因果关系。
4、不能因为一个没有因果关系的过错,而消灭掉没有因果关系的另一个过错。
5、他不是警察,没有执法权,不能因为我有过错,就可以对我进行合法伤害。
你现在要考虑的,就是否定这个因果关系。
不能因为是个小姐,强奸就不违法。
你也找个律师吧。
共同存在过错,这就看怎么分摊责任了。完全无责辩护,我觉得对方是想靠自己律师(肯定是律师出的主意)强行把责任关系弄清变得非常复杂。
把简单问题复杂化的目的是压你放弃追求责任。
也就是说,对方的目的不是靠法律弄清责任,而是靠手段降低责任后果。
你没有律师,在法庭上吃亏的。即便法官对于这种事,本身没什么倾向性,但是这时候怕对方律师拖。
通过走法律漏洞或者某些条款,来压你接受自己责任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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