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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轮椅车主 于 2026-5-9 19:16 编辑
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在2018年版修订时,将最高设计车速从不大于20km/h提到了不超过25km/h,在2024年版继续保持要求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由于媒体的不少宣称、报道有关新闻,以致于现在很多骑车人形成了错误的认知,认为电动自行车上道路的最高行驶车速就是不超过25km/h。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你们说荒谬不荒谬,法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备注:电动自行车在其他道路上,如不分机动车、非机动车道的混合车道、乡间小路等行驶时,本条未作最高时速的限制)那些骑车人是怎样的思维、逻辑形成,认为电动自行车最高行驶车速就是不超过25km/h的呢?实在太法盲?还是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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