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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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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撞电动车,大家帮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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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北京市 2022-7-6 10:25 | 只看该作者
我也一直以为人行道上只要不闯红灯,非机动车和行人为王。看样子我骑自行车过人行道,摩友骂我找死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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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北京市 2022-7-6 12:25 | 只看该作者
LGMTCLT 发表于 2022-7-6 13:54
啊,我还想起来前天早上在望京这边也是人行道上,一外卖电动车把一骑共享单车穿短裙的妹子别倒了,妹子双膝 ...

合着您这上下班路上每场事故必看半个来小时是吗?{:1_87:}{:1_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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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北京市 2022-7-6 14:16 | 只看该作者
    感觉交警有欺负电动车车主的嫌疑。按你的描述,电动车主她是车停在那里没有动在等着绿灯亮。交规是规定过去应该推着过去。但是,停在那里不动等着的时候,我爱站着站着,爱坐着坐着,你交警管得着吗? 她站在那里和坐在在车座上对事故结果有影响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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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甘肃省 2022-7-6 18:25 | 只看该作者
涨经验了,下次遇到类似情况,叫交警跟保险公司,其他一概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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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北京市 2022-7-7 00:56 | 只看该作者
我之前也撞过送外卖的电动车,我绿灯直行,对方闯红灯左转弯,直接122报警等警察来,等的功夫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备案。然后交警来了,查看监控之后说对方全责,对方不服要求去交通队定责,后来去交通队定我次要责任,我问为什么,交通队解释是保护弱者,反正我也有保险能报销,就认了。后来所有费用交强险全报销了,过程当中本人未出一分钱,都是对方掏腰包。总结一下,有保险坚决不私了!没保险赔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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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北京市 2022-7-7 01:22 | 只看该作者
icheng 发表于 2022-7-6 12:53
她是走的横线。当时她人坐在车上,停在横线上的。

我觉得她停在横道线上即便是坐在车上,你付主要责任也不冤(就事论事哈,我跟你没怨仇),何况她还没动;为什么不动呢,因为你没有让她的意思,或者让意不明显

付钱私了或走保险和责任无关;你可以申请复议,可以把全部钱要回来走保险

但责任划分很重要,这是个几乎每个人天天都能碰到的事;我自己骑车或偶尔开车经常忽视横道线和要过横道线的行人(检讨),而我是哪行人也会嘟囔为什么驾驶员们不让横道线上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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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北京市 2022-7-7 01:26 | 只看该作者
蛙总之总 发表于 2022-7-6 22:16
感觉交警有欺负电动车车主的嫌疑。按你的描述,电动车主她是车停在那里没有动在等着绿灯亮。交规是规定 ...

应该没灯,有灯就很好判了。

主路绿灯,lz 有权通过,电动车就不该出现在路上,撞了lz 次要责任(保护弱智)

主路红灯(显然不是),lz 估计得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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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北京市 2022-7-7 02:19 | 只看该作者
donne_lu 发表于 2022-7-7 08:56
我之前也撞过送外卖的电动车,我绿灯直行,对方闯红灯左转弯,直接122报警等警察来,等的功夫给保险公司打 ...

“保护弱者”这个解释就非常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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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北京市 2022-7-7 02:27 | 只看该作者
飞奔的K 发表于 2022-7-7 10:19
“保护弱者”这个解释就非常离谱

   银行是弱势群体,和非机动车辆驾驶人有啥关系?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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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四川省 2022-7-7 02:28 | 只看该作者
微风拂面真身 发表于 2022-7-6 11:00
有交强险干吗私了?保险会赔付的。我前些天也和电动车发生事故,我全责没损伤,单电动车修车3500,误工1800, ...

摩托车交强险最多赔付2000元,我不知道你是在那国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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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北京市 2022-7-7 02: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油门一踹 于 2022-7-7 11:30 编辑
rripdx 发表于 2022-7-7 10:28
摩托车交强险最多赔付2000元,我不知道你是在那国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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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北京市 2022-7-7 03:00 | 只看该作者
这得多快啊,后轮能刹成甩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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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河南省 2022-7-7 03:20 | 只看该作者
你丫也是人才,这事有交强险直接报警打保险公司电话就行了,10000万以内你一分都不要拿,保险公司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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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北京市 2022-7-9 07:04 | 只看该作者
爱心掘萝卜 发表于 2022-7-6 20:25
合着您这上下班路上每场事故必看半个来小时是吗?

哈哈,也不是,完全不影响我弹射起步,只能说观察入微,外加适当YY,就能写出一段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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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北京市 2022-7-10 05:11 | 只看该作者
LGMTCLT 发表于 2022-7-9 15:04
哈哈,也不是,完全不影响我弹射起步,只能说观察入微,外加适当YY,就能写出一段了啊

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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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辽宁省 2022-7-10 13:18 | 只看该作者
清华大学东南门。主门。人车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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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北京市 2022-7-13 01:48 | 只看该作者
这种2000以内的可以交强险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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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天津市 2022-7-13 03: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机车律师 于 2022-7-13 13:19 编辑

上午办公室很闲,没啥事情干,活动活动脑子来分析一下结论在先:U1S1,楼主次责不冤,理由如下:

首先,先确定法律适用问题。
从图上看,没有红绿灯的路,摩托车直行的道路是主干道,电动车停止的地点、行为从一般社会公众认知角度可得出妨碍主干道通行的结论。根据类推解释,从《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堆放物致害,堆放物主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法条在通行道路上停止的行为可解释为“堆放物”,该行为人应当承担无过错的全部侵权责任,除非电动车主能证明自己存在减免责任事项。但民法典是一般法,在有特殊法《道交法》的情况下,还是要用特殊法来看事故责任认定。

其次,确定双方的法定义务及权利及违反情况
根据《道交法》第三十八条三款 车辆、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四十四条二款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七条一款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第五十九条二款 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本次事故中,摩托车主与电动车主,均负有在通过无交通标识的路口时确保安全畅通的注意义务,以保障社会秩序法益不受侵害。同时,摩托车主有让行人先行义务,法律虽然没有强制规定电动车过马路时一定要推行,但电动车主确实是因没有推行电动车导致无法取得行人身份,故摩托车主也无让行行人义务,但负有减速慢行义务。电动车主作为非机动车,负有停车不得妨碍通行的注意义务。

再次,事故的因果力分析
电动车停放在通行主要道路上,导致摩托车主采取紧急措施,且电动车主在事故发生时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我按照保险法近因原则判断,引起摩托车紧急制动发生的主要条件(近因)是电动车停止在主干道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条件是摩托车主因减速慢行义务履行不完全导致制动不当,进而发生事故,二者结合形成多因一果的损害结果。


最后,责任承担
根据《道交法》第五十九条二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本法条使用“不得”的表述,在法理上为勿为表述,立法目的希望民众不要出现此行为。另,个人观点,从危险控制理论来讲,理性谨慎的成年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在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道路上停车会产生不确定的危险因素从而使参与交通的其他民众遭受到侵害,其主观上放任或故意使这种行为发生,在法律评价上也具有过错。电动车主仍坚持为之,在危险源消失前,其临时被赋予了“对危险源具有排他性控制能力的人、从危险源中获益、制止危险发生成本最低”的地位,其个人负有对所有通行人车安全保障义务及制止危险发生义务,其履行义务使无事故发生或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危险发生,才能获得减免责任承担地位。


法谚“义务必须履行”,侵权结果为社会秩序法益及双方车主财产法益受损,而引起该侵权结果的行为是二者均违反法定义务而引起,负有过错,应当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从公平角度出发,摩托车主违反的有未减速通过、未保障道路安全通畅义务。电动车主违反有未保障道路安全通畅义务、未尽到对危险现场控制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时也是引起事故发生的主要近因,比摩托车主违反法定义务的情形多。另,二者行为缺一不能形成事故,不能使社会秩序受害。从二者行为可能导致的损害后果来衡量,显然也是电动车主的社会危害性更高。
综上,双方均需承担责任的情况下,电动车主承担主要责任,摩托车主承担次要责任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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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河南省 2022-7-13 03:17 | 只看该作者
交警认定责任以后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处理,和汽车一个流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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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天津市 2022-7-13 03:43 | 只看该作者
写了个寂寞,楼被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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