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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神分析的透彻。
但同时也体现我们的双重标准。
我们的规则和执行表面上看起来是保护弱者,实际上是对法制的蔑视。
试想,如果交通法真的依法制定和执行,路上会规矩很多的。
就如同上海,几乎没有跃实线的,因为大家都知道头顶上无数个电子警察在看着。虽然这种强制性并不能实质性提升国民素质。但确实有效。
但在北京却不行,太多太多的无奈和人治导致停滞不前。
其实开始看到这个帖子时还在想,交警会怎么断责,转念间一下打消了念头。真的想太多了。
作为事主并不追求公平公正,只求对我有利,快点判决赔钱。
作为警察,不求做出公平裁决,只求两方都满意,赶紧完事儿处理下一起。
法又摆在什么位置呢,只不过成为一个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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