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万能的摩友,标志已见。
周末花了点时间去了朱枫公路,沪青平公路,外青松公路等过期通知(2011年9月15日某公安局发的政府公开信息涉及禁止外省市摩托的,有效期为五年的通知),一路走来确认不少路口均有禁止外牌摩托标志。但并非全部。。。
目前问题焦点:
1,通知已经过期,尚无最新有效通知禁令。
2,单纯一个禁止标志是否可以影响一整条路的起点到终点。
3,是否存在部分不禁止路口进入,然后绕到了所谓禁止外牌路段。
4,处罚依据过期通知的话-----八、本规定所称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是指禁止、限制全部或者部分车辆、行人在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道路、规定时段内通行,以达到合理分配交通流,缓解此时段相关道路上的交通负荷的交通组织措施。
九、本规定未尽列的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如此看来,处罚地点位于禁令标志23.7km处,且该段道路并非封闭道路,沿途经过不下十个双向四车道交叉口居然没有一个禁止外牌标志,这合理吗?禁止标志的设置也需要合法依据,原来有所谓的通知支撑还好,过期了规范性文件是否可以足够支撑禁止标志?如果是,某种程度上,某局就想在哪里设置就在那里设置喽?合法吗? 一不合法,二不合理,还谈什么合法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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