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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驳一句。
首先说“骑士精神”,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个啥精神,我相信满口骑士精神的那群人每个人也都有自己对精神的自己理解。
路权是法律赋予的,无可辩驳。我该交税交税该保险保险,合法上路,必然是有路权的。
灵活性是摩托车的特点,自身特点跟法律赋予的权利没有半点冲突。我摩托车在堵车的时候可以上非机动车道,你四轮也可以啊。只是不管摩托还是在四轮在非机动车道上形式的时候路权都很低而已,你四轮在非机刮擦行人要全责,我两轮在飞机发生刮擦照样也是全责啊,只不过我两轮具有比较灵活的特性,不太容易发生刮擦而已嘛。换而言之,我两轮走非机是愿赌服输的。另外在有些地方机动车确实不允许走非机动车道,主要原因是容易造成拥堵,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高峰期或者容易拥堵的路口,这种路口警察主要是保通疏导为主,纠章处罚为辅,因为摩托车确实因为体积小加速快可以避免拥堵,所以很多时候交警睁只眼闭只眼了,也算是政策福利吧,不过这种路口只要你没造成拥堵,四轮轻微违章交警一般也是口头警告,然后让你赶紧走,不会处罚你。
我觉得不要说啥精神,就谈法律。比如规定不能实线变道,那四轮两轮就都不能变道,这就是规矩,但你要真想变道,四轮两轮也都行,只不过你只要违章,不管几轮都做好愿赌服输的准备。我如果真骑两轮违章,我一定会确保安全,并且做好万一出事故的准备,我肯定会担责,不会辩解。
做人,挨打要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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