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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没有因为丽江摩友的这次书面答复而感到个人权利时代的到来,更让我热泪盈眶的是在云南这个西南内陆地区的高速管理人员头脑中存在道理和给予道理的思想理念。这是一个地区或者国家的管理者素质素养的体现。我就在想要是另一种情形摩友该怎么面对:你别给我扯这些法律法规,就是不让上,你敢上就扣车罚款,你再蹦达就通知相关部门以在高速交通专用道路危害公共次序和安全为由拿下你。没有为什么,就是高速不允许摩托车上。我个人觉得个人的权利是绝对要给予的,别扯安全啥的,个人权利和安全是没有必然关联的两个逻辑,难道因为人终究要老去就不允许每一个人的出生和年轻吗,难道因为到处都是污染全部把人迁入原始森林吗,难道因为精神病人存在对社会的隐患就可以人人顺手剥夺其生命吗,如何做好一道菜最关键的是厨师的手法而不是关乎菜本身。但是作为一个缺乏摩托车精神和追逐利益最大化的时代摩友还是要洁身自好,小于250以下还是最好不上,摩托车排量过小自重小扭力小在高速行使中长时间大功率或满负荷对车也不好。前提是守规矩有合法手续不带人,我也希望云南摩友这一次是一个好的契机,如同多年前广东孙志刚事件一个偶然的事件废止了一项制度或者说是被扭曲了的制度,但路漫漫仍苍远。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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