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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部法律??《公务员法》第12条通过授权规定了!(人民警察法第32条也有类似要求、并且更加严格、语气更加严厉——用的是“必须”的措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公安部89号令(警车管理规定)算不算上级命令??正式在编民警是否需要遵照《公务员法》12条之规定来执行《警车管理规定》第18条??如果在编民警拒不执行公安部89号令是否已经触犯《公务员法》?
我想请问,有没有哪个地区的公安局局长、政委、总队长、支队长、指导员敢公然表示“我们不执行公安部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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