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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都顶,极为赞同,手续都不全,根本没上路的资格,上路即违法。
但lz对摩托上高速的看法非常值得商榷。
首先摩托是机动车,虽然是属于相对危险的机动车,但还是机动车。机动车就按机动车来管理。能考取驾照的都是成年人,有承担法律义务的行为能力。选择摩托这种相对危险的交通工具,也就意味着自己承担了相对四轮更高的风险,这都是成年人自己的选择,别人无需也没有权利置喙。
因此,
在能合法上高速的地方,选择上了高速,就意味着骑士明白上和愿意承担上高速的风险,那就按交通法规来,万一有了事故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不应该因机动车辆的种类不同而对法律责任的承担产生影响,这才是真正的法律精神和规则精神。
在地方法规不允许上的地方,那就老老实实开国道,别去闯,精神过度紧张也是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再说还有各种野蛮的路政衙门。
抗争更有效的措施去政府衙门申诉。但是在我国的大环境和多年的妖魔化摩托的愚民政策下,首先社会接受度就非常低,更不用说政府衙门了。
最后,lz对于摩托上高速还是有很多误区的,经常大排量出去摩旅的就知道,上高速是多么得便捷,安全性其实并不比国道低。至少高速上基本没有随意掉头的四轮,神出鬼没的电动车和行人。但这个安全性的比较,仅限于中大排量高配置的摩托。这点我和lz意见相同,并不是所有的摩托车都具备上高速的能力,125CC什么的就别扯了,300CC的上去都够呛。
所以,我觉得更合理的是改革目前的摩托牌照分类,设立400CC以上的重机牌照,放开高速的路权给这些重机,这样才是科学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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